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下述继承人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 | 不动产权坐落 |
1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42225号、雅市国用(2004)字第5818号 | 万汉昭 | 何丽云 | 房屋 | 何丽云 | 雨城区建设路7号1栋1单元4楼8号 |
2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20079号、雅国用(2000)字第1616号 | 郭洪 | 王洪 | 房屋 | 王洪 | 雨城区青衣江路东段219号1幢2单元5号 |
3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25526号、雅市国用(2002)字第1233-15号 | 邱闽炜 | 李厚光 | 房屋 | 李厚光 | 雨城区二一路14号3幢1单元9号 |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