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何丽云、王洪、李厚光)

来源: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5-06 15: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下述继承人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序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

不动产权坐落

1

雅房权证市字第0042225号、雅市国用(2004)字第5818号

万汉昭

何丽云

房屋

何丽云

雨城区建设路7号1栋1单元4楼8号

2

雅房权证市字第0020079号、雅国用(2000)字第1616号

郭洪

王洪

房屋

王洪

雨城区青衣江路东段219号1幢2单元5号

3

雅房权证市字第0025526号、雅市国用(2002)字第1233-15号

邱闽炜

李厚光

房屋

李厚光

雨城区二一路14号3幢1单元9号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