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法定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用法律武器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汉源生态环境局三举措狠抓《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
一是狠抓学习。召开党组会、职工会及时传达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迎检工作协调会议精神,专题学习《水污染防治法》,要求职工通过微信、微博、学习强国等多种途径加强学习,组织开展了“立足岗位,砥砺奋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的环保知识竞赛,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做好服务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狠抓整改。聚焦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的涉水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排查。持续坚持流沙河、大渡河流域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水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处理厂(站)规范运行等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积极推动综合施策、系统治理,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是狠抓执法。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管协同联动,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督促涉水企业依法生产,消除水环境安全隐患,杜绝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2019年以来,依法查处涉水环境违法行为2起,处以罚款10万元,对2户散乱污企业实施断电,起到强有力的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