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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卫健函〔2019〕24号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何建琼同志退休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4-10 17: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医院:

你院报来何建琼同志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审批表》收悉,经审核:

何建琼,女,1964年4月出生,1982年10月参加工作,工作年限38年。

何建琼同志于2019年4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休条件,同意退休,退休费计发如下:

根据国人部发〔2006〕60号及川人发〔2006〕48号文规定,何建琼同志的退休费按本人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的90%计发,从2019年5月起执行。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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