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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卫健办〔2019〕5号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4-18 17: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卫健局,市直医疗机构、市注册各民营医院、雅职附院、市第四人民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兰开驰关于“推动县乡医疗机构从传统医疗服务向医养结合服务转型发展”的指示精神,结合雅安实际,我委制定了《推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推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附件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按照《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18—2025年)》(川办发〔2018〕78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14〕14号)的要求,为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高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医疗机构由单纯医疗服务向医养结合服务转型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为契机,结合人口老龄化程度,以关爱老年人健康养老为重点,积极推进县乡医疗机构从传统医疗服务向医养结合服务转型发展,通过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全方面的优质高效的健康养老服务,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目标,加快推进川西医养中心建设。

二、县乡医疗机构转型发展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老年人健康保障需求不断增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已成为目前健康养老一项重要任务。一是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2018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占全市常住人口数20.1%;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占全市常住人口数14.7%,全市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二是医疗供给不平衡。大型医院虹吸现象严重,三级医院、市级综合医院病人聚集现象严重,县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就诊患者门可罗雀,转型寻求新的发展迫在眉睫。三是医养结合发展体系亟需加强。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总体数量偏少,服务质量亟需提升。全市亟需增加医养结合机构,提升医疗与养老服务数量与质量。四是落实领导指示精神。今年年初市委书记兰开驰调研全市康养产业时明确要求,全市县乡医疗机构要从传统医疗服务向医养结合服务转型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9年,80%县级综合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老年病科或老年病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普遍设置治未病科室;10%县级综合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机构成为医养结合机构。2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开展养老服务,发展成为医养结合机构。

到2020年,100%县级综合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老年病科或老年病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普遍设置治未病科室;20%县级综合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机构成为医养结合机构。5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开展养老服务,发展成为医养结合机构。基层医疗机构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推动县级医疗机构转型发展。

1.二级公立医院带头发展医养结合。认真贯彻市委书记关于“公立医院带头发展医养结合”的指示,县级综合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老年病科或老年病区,特别是对加强老年病科建设,综合考虑老年人的特殊性,一是符合医疗科室设置规范,配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特别是要配备高年资、临床经验丰富的临床医师;二是诊疗区域环境相对安静,设置相对独立;三是适当设置一定范围的活动区域;四是医疗设施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要体现人性化、生活化、便捷化,尽可能方便和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在市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汉源县中医医院医养中心基础上,2019年雨城区、汉源县、石棉县、名山区人民医院推进医养中心建设,增设老年医疗护理床位,扩增老年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供给,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养老服务等工作。2020年前全市100%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建立医养结合的县级医养中心。

2.积极推进部分二级医院转型发展。宝兴县人民医院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发挥其自然生态优势,积极引导转型发展为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医养结合机构,提高医疗养老资源服务效率。

3.积极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医养结合服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100%设置治未病科室,严格按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的要求规范设立治未病科。一是应设置健康状态信息采集与辨识评估区域、健康咨询与指导区域、健康干预区域、健康宣教区等辅助区域,各区域布局合理,工作流程便捷,保护服务对象隐私。二是“治未病”科人员包括中医执业医师、医技人员、中药师、护理人员、管理人员等。专职医护人员二级中医医院应当不少于5人,三级中医医院应当不少于6人,中医类医护人员比例不低于70%。医技人员和中药师可整合本单位的其他相关资源。三是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发展成为收治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失智、半失智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

(二)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养老服务供给。

1.各县(区)认真梳理本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闲置床位,积极开展养老服务,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增设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老年医疗护理床位,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

2.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中医角等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中医药“治未病”服务,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诊疗、急诊急救、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

3.探索发展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模式,提高医疗养老资源服务效率。鼓励引导部分入住老年人少、有闲置可利用资源的养老院和乡镇卫生院进行整合,构建医养结合机构。

(三)推广家庭医生与居家老人签约服务。

1.各县(区)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计生基层网络,通过优质服务鼓励居家老人(优先满足65岁以上老年居民和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通过契约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设家庭病床,定期访视长期卧床的老人和独居老人。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创新居家养老与社区卫生服务模式。

2.各级医疗机构要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定期组织大型综合医院医护人员深入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巡诊、送医、送药上门服务,不断转变服务模式,主动将医疗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庭。

(四)开展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共建。

1.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的原则以及医疗康复的实际需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可与当地养老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等事宜,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

2.明确服务事项。以签约合作的形式确定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项目、服务方式以及责任与义务等事项,结合分级诊疗制度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缓解老年医疗护理供需矛盾。

(五)加快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

1.推进智慧平台建设。以“智慧雅安”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川西医养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互联网+大数据+医养”的雅安医养模式,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以社会养老和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框架,有效利用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数据智慧平台,链接涵盖城市到农村,机构到家庭、老年公寓、护理院、临终关怀院、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城乡医养网络,满足老年人综合性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存质量。

2.建立向院外延伸的医养服务平台,运用穿戴设备和数据实时传输,监控居家养老人员的健康情况,利用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分级诊疗等实现居家养老远程化,初步实现“即时照护、远程监管、远程探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县乡医疗机构转型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是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具体举措,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责任人,积极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大考核评估。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转型发展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加大考核评估,作为年度评优评先、资金拨付、提拔任用等依据,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转型发展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排出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坚持目标导向,稳步推进医疗机构转型发展。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积极加强与民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实现医疗卫生资源和养老服务资源的有效衔接。

(四)强化督导落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发展的监督指导,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各县(区)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纳入绩效考核,层层夯实责任,逐项抓好落实,在工作中不断完善、改进服务措施,保障老年人享有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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