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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精准帮困 实施价格临时补贴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3-25 09: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食品价格连续3个月单月涨幅超过价格临时补贴临界点,市发展改革委及时牵头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精心组织对特殊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一、着眼长远定方案,长效机制解困难

早在2016年,为应对物价波动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影响,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局等六部门制定了物价上涨与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层层明确责任,建立了市县(区)上下联动机制,从2018年11月开始,全市食品类价格涨幅达到启动《方案》条件,市发展改革委及时召集相关单位研究启动联动机制事宜,在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第一时间在全市实施价格临时补贴工作,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二、补贴对象识别准,发放标准把控严

市县两级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了发放价格补贴对象,主要有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困难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同时,每月根据价格上涨幅度,明确了城镇和农村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保证了市本级和各县(区)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过程中不走样、不变形。

三、发放渠道多元化,补贴资金有保障

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现场会商解决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保障渠道,明确除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解决外,其他人员由同级财政承担。各县(区)按照属地原则负责辖区内人员发放,市属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困难学生的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属失业保险人员发放。

四、阳光操作重公开,社会反响效果好

市县(区)充分运用媒体宣传引导,突出宣传了政府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引导社会各方面理性看待联动机制作用,确保联动机制平稳实施。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全程阳光操作,严格公开公示,各级均严格造册登记。目前全市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二百余万元,社会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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