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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9-02-12 09: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8年,在省旅游执法总队、市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市旅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委党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2015-2020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省委、省政府《实施方案》、《市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扫黑除恶“汛期旅游安全”“利剑行动”“文明城市创建”“双拥”等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旅,联合涉旅执法部门加强综合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查处力度;扎实抓好行业维稳,积极、妥善处理旅游投诉;防范旅游企业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确保了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文明、和谐与安全;全年无重大旅游投诉、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进一步维护了我市“天府之肺.生态雅安”良好形象。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总结及2019年执法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一)多形式开展法规宣传与学习

利用黄金周、小长假以及“3.15”“5.19”“12.4”等特殊时节,督导全市A级景区、星级宾馆以及旅行社利用LED显示屏,分阶段持续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创建”等专项行动标语;全年共发放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3800余份。结合省旅游执法总队、市依法治市办、市安办文件要求,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精神,坚持机关干部职工会前学法,半年组织一次县(区)旅游局执法交叉检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每季度组织旅游企业开展一次法制专题培训,帮助涉旅企业从业人员提升知法、守法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升服务质量,营造全行业依法兴旅氛围。

(二)不间断狠抓旅游市场综合整治

截至12月底,全市共开展旅游执法检查612人次,出动执法人员2275人次,检查旅行社229家次、购物点265家次、景区489家次以及宾馆饭店481家次、旅游车公司47家次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91人次,出动执法人员772人次,检查旅游企业480家次。与去年相比,强化了对旅行社、A级景区以及星级宾馆的督查力度。具体表现为:

1.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一是督查黑社、黑导、黑车等;二是查旅行社虚假宣传以及不合理低价、强迫购物等行为;三是督查A级景区因投诉多、旅游服务质量差等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碧峰峡、上里古镇景区停车场)。结合扫黑除恶整治要求,持续保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对上里古镇、碧峰峡景区负责人展开了2次专门约谈;对不签订旅游合同的“成都华夏国际社雅安临江路服务网点”实施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2.旅游安全和环保督导。狠抓汛期值班值守,坚持落实坐班制,强化汛期地质灾害、消防、食品安全等督查力度;联合市公安、安监、国土、环保、工商、食药监、消防等部门,实施节前旅游安全常态化督查;每季度督促、指导涉旅企业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对检查出的一系列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并回头看,确保了旅游市场安全、有序。积极预防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督导旅游企业在餐厨垃圾以及污水排放等方面是否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一经发现坚决督导整改。并主动与市人行、工商、法院、新闻办等部门配合,逐步健全违法旅游经营者“黑名单”制度。

3.推动旅游综合执法改革。面临机构改革,强化旅游部门综合协调作用,始终推行涉旅部门“旅游综合执法”。在条件成熟的雨城区推行“1+3”旅游综合执法改革,每季度与市法院、公安、工商召开一次涉旅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并积极建议有A级景区的集中乡镇增设旅游警察以及工商所内增设单独的旅游股室。2018年6月,芦山县已完成“芦山龙门景区旅游法庭”,石棉、荥经县旅游局也相继组织县法院、公安、工商等部门考察学习雨城区“1+3”旅游综合执法新模式,争取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三)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旅游投诉

1.建立健全投诉机制。年初,完善市旅发委“信访投诉处理办法”,市旅游执法支队认真规范了全市旅游行业投诉举报电话,从“旅游企业-县区旅游局-市旅发委-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国家12301平台”等投诉电话顺序进行调整,在旅游企业醒目位置对外公示。安排专人关注“舆情动态”并每天登录“国家12301平台、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以及市委书记市长信箱、主任信箱”等网站查看,建立完善“雅安市旅游投诉总台账”,每月小结投诉情况。市旅发委以执法支队为主导,各科、室、中心依职能职责分门别类处理投诉,并对县区旅游局投诉处理专业人员进行了2次集中培训,使全市旅游投诉处理工作更具程序化、规范化。

2.始终坚持“游客至上”。一直铭记“包容之心、温馨之言、文明之举”善待游客,遵从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首问责任制;依法依规不推诿,按时快捷办理,直至游客满意而结案。截至12月底,共处理旅游投诉92件,涉及景区和星级宾馆服务质量、设施设备以及旅行社未签订旅游合同、涉嫌强制购物等问题,理赔游客金额37,583元整,处罚1家旅行社服务网点,罚款金额20,000元整。全年投诉结案率100%,游客满意率达98%以上。

(四)反复摸排,扫黑除恶见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牵头抓”。我委成立了由市旅发委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县(区)旅游局局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各县(区)旅游局以及旅游企业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办公室设在市旅发委管理科,负责协调、督导、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印发工作方案“指导抓”。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要求,制定《雅安市旅游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2018—2020)》,建立健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流水台账”以及“扫黑除恶线索月台账表”,每月按时上报市扫黑办及省文旅厅。三是召开会议“全面抓”。我委多次组织全市旅游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重申以扫黑除恶工作为统领,“文明城市创建、双拥”等工作协同配合,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压实责任,有序安排旅游行业扫黑除恶治乱工作,要求对辖区内涉黑涉恶线索、旅游行业乱象认真摸排,掌握情况、清楚底数、常抓不懈等。

2.旅游乱象问题。通过摸排全市92件旅游投诉,无涉黑涉恶。涉及5起旅游乱象线索:一是雨城区上里古镇个别农家乐停车收费未明码标价问题;二是雨城区碧峰峡景区“花海停车场”个别农户拉客、尾随兜售商品问题;三是宝兴县神木垒景区个别三轮车私自拉客问题;四是少数星级宾馆内房间潮湿、无热水、设施设备以及服务员态度恶劣等问题;五是个别旅行社服务网点涉嫌低价宣传以及强制购物等问题。

3.精准施策见成效。我委根据群众匿名举报以及排查旅游投诉线索为前提,重点在督查中整治、解决问题。逐步实施了:一是市旅发委2次召开了全市旅游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动员会。二是市、区旅游执法部门对上里古镇公共厕所以及农家乐停车场未明码标价等问题进行3次专项督查。三是借省文旅厅第九督查组检查契机;先后对雨城区、名山区、芦山县旅游局扫黑除恶专档资料进行督查,并实地检查了雨城倍特星月宾馆、清新旅行社以及名山蒙顶山景区、芦山龙门溶洞景区等旅游企业;四是市旅发委再次召开全市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以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各县(区)旅游局以及A级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扫黑除恶具体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五是市旅发委与雨城区政府联合区工商、公安、交通、食药监、旅游等部门对碧峰峡景区交通保畅、农家乐拉客以及尾随兜售、占道经营等旅游乱象问题召开专题研讨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并规定整治时限及整治目标。

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以雨城、名山区为重点,市、县(区)旅游执法部门联合运管、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出动督查人员423人次;督查中,我市3家旅行社服务网点存在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相符的情况,重点查出雨城区1家老年康养店因证照不齐全,已责令停业;针对突出问题,以发“点球”形式通报县(区)旅游局并以简报形式上传市旅游信息网,对全市旅游行业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促进了我市旅游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五)“三项制度”贯穿行政执法始终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2018年以来,完成了有关执法信息上网公示:一是将《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在雅安市旅游信息网上对外公示。二是在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里录入旅行社、旅游团队、导游、投诉等数据,实现智慧监管,方便群众。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实现行政执法人员、旅游企业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行政执法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并开展了9次随机抽查工作。三是在四川省政务一体化平台2.0升级版本中完成了5个行政许可事项、5个公共服务事项以及行政处罚事项的认领和编辑。四是按照“旅游安全整治”“文明城市创建”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对每次执法督查以简报形式展现在市旅游信息网上,并将特色简报上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以及省文旅厅等网站。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今年以来,市旅游执法支队在省旅游执法总队配备“执法记录仪”基础上,委党组根据旅游执法需求,今年特增加经费购买了更先进的“执法记录仪”投入使用。特别是2018年5月中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雨城区旅游执法大队为主,市旅游执法支队全程跟踪督导,律师全程参与,对雨城区1家服务网点(成都华夏雨城区临江路服务网点)因与游客不签订旅游合同被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后,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相关程序,实现对立案、调查、决定、送达、执行全过程留痕;并借助雨城区“1+3”旅游综合执法改革试点中公安、法院以及工商工作经验,最后依法对该服务网点实施了2万元行政处罚;促进了全市旅游企业规范经营、诚实守信的法治氛围。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雅安市旅发委“三

项制度”实施方案》,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制定了《2018年度学法计划表》,2017年底至2018年第一季度,委党组动员机关全员学法,通过会前学法及自学,经网上考试及市法制办审核,目前市旅发委本级有10人取得执法资格证,审议委员会全体成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得到提升。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与雅安“同兴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特别是今年5月对“华夏雨城区临江路服务网点”处罚过程中,聘用律师全程指导,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处处体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律准则。

(六)强化优抚政策,助推双拥工作。

年初,市旅发委特别强调在抓“双拥”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县(区)旅游局,一经发现,将纳入县(区)旅游局年底目标责任考核,严肃处理。市、县区旅游执法部门认真督查各旅游企业“双拥”工作氛围,督导收费旅游景区在醒目位置设置“军人优先”“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军人免费游览”的标识牌,督导收费景区对军人等特殊群体开辟专门售票窗口,划定专门停车区域供军车免费停放,保证他们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并要求市区主要星级宾馆在总台醒目位置摆放军人优先办理、优惠标示牌。通过5月中旬、10月底重点对雨城、名山区旅游企业抽查看,“双拥”工作落实到位。

二、2019年执法工作要点

紧紧围绕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大局,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确保不发生旅游安全责任事故。2019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法规宣传力度,依法处理投诉,力争100%结案率及游客满意率。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不引起投诉、诉讼。

(二)健全联动机制,整治旅游市场乱象,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创建”等专项执法检查。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在雨城区“1+3”旅游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市旅游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四)高标准做好行权“一体化”公开运行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做到依法行政并有案必录。

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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