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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税务深化部门协作 打击虚开发票违法犯罪成效显著

来源: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9-03-13 14: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日,雅安税务稽查部门与公安经侦部门联合侦办的“8·25”虚开发票案件经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判决被告单位雅安鑫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元某某(厦门)石化有限公司、河南省豫某石油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相关涉案人员王某某、张某等五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九年至四年不等的刑期,共计判处单位和个人罚金2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74万元。至此,这起由雅安税务稽查部门与公安经侦部门联合侦办,历时近3年,涉案区域涉及多个省市,经历一审、二审审判程序的虚开发票犯罪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涉案企业和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给国家造成的重大损失得以挽回。此外,该案作为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新机构成立以来,公开宣判的首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一案庭审到宣判过程均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面向公众进行直播,目前点击次数逾万次,远远超过我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其它类型案件,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近年来,雅安税务立足稽查重点打击职能,不断深化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的协作力度,持续保持对区域内恶意偷逃税以及虚开骗税案件的高压打击态势,致力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仅2018年,税务、公安、人行三部门联合办理重大虚开发票案件8起,涉案金额3.8亿元,涉及国家税款6400万元。目前,除8·25案外,承天虚开发票案一审宣判,9.19案已分期分批提起诉讼,现共对25人追究刑事责任,判处罚金38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18万元,追缴国家税款1895万元。此外,在查的“10·24”“11·6”专案在各专案组的艰辛努力下,也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11·6”现已提起诉讼5人,“10·24”案共批捕4人、取保候审2人、网上追逃1人,查封房产、扣押车辆、冻结存款总值近3000万元,在区域内引发较大反映,有效震慑了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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