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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张罚单,开启生态流量管控法制化新进程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3-13 10: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9年3月1日,宝兴县水利局在宝兴县蚂蟥沟进行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宝兴县蚂蟥沟水电站未按规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宝兴县水利局现场成立调查组,对该电站未足额下泄生态流量进行调查取证立案,3月7日,宝兴县水利局以违反《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为理由,按照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宝兴县该电站处以2万元罚款,并进行发电解网。该电站对处罚表示认可,并立即启动生态流量下泄工程设施的技术改造工作,目前技改工作已完成,能保证极小来水情况下生态流量的下泄,电站恢复上网发电。

这张罚单,是以“生态流量管控”名义开出的第一张行政处罚罚单,也是《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发布实施以来雅安市开出的第一张罚单,是生态保护领域和江河流量监管领域一次重要的法律实践,有力地推动了生态流量监管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

《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施行, 有效弥补了上级法律法规关于生态流量管控的盲区,为雅安市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给予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必须成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法律支撑。下一步,雅安市将继续加强该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不断增强监管过程中条例的理解运用能力,严格保护青衣江流域水环境,让青江常青,绿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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