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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芦山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2-27 15: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雅府公开办函〔2019〕1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芦山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以及推进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并将报告电子版已通过芦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ls.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9号;邮编:625600;电话:0835-652673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2018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以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办理群众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主要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芦山县信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完善部门三级负责三级审签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评估体系和目标考核;印发了《2018年党委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细则》(芦委办〔2018〕62号),按照月督查、季度通报的形式,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拓宽公开载体。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主流媒体,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和档案馆等公共场所,通过电子公告栏、触摸屏查询系统、宣传单等形式,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方便群众咨询、办理相关事项。四是加强互动交流。进一步完善包括领导信箱的网络信箱体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2018年“书记信箱”“县长信箱”共收到有效信件681封,已办结670封,公开答复215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就项目建设、规划发展、民生保障等热点问题,开展网络意见建议收集,全年开展在线访谈7期,发布在线调查问卷8份。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政府网站。2018年县政府投入29.8万元,对我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并将我县门户网站办事服务栏目链接至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把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群众可以方便查阅全县经济社会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务公开”栏目,群众可以查阅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全年共对外发布政务信息18666条;二是移动新媒体。扩大政务公开载体,充分运用新媒体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2018年我县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各类信息1300余条。三是公共查阅点。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共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共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43000余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一个口接收,按部门职责分办、答复”的纵横协同办理模式,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县,便捷、高效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机制。2018年全县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8年,我县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8年,县政府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公开信息中存在错字别字。三是存在信息重复情况。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常态管理。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机构常在、人员稳定、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序推进,坚持常态化管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严格监督考核,注重公开实效。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有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不定期深入基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完善载体建设,保证信息质量。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强化芦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的更新维护,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加大财政资金、行政审批、住房保障、社会服务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的格式和要求,拓展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发布质量。

二、贯彻落实《雅安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雅办发〔2018〕26号)情况以及推进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雅安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雅办发〔2018〕26号)精神,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基本准则,不断拓展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部署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结合《雅安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雅办发〔2018〕26号)要求,县政府办先后下发了《关于下达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芦府办函〔2018〕16号)、《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芦府办函〔2018〕19号)、《芦山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芦府办〔2018〕55号),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全县49个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确定了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芦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审签制度》,规范了信息审签和信息报送。二是强化培训。全年集中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1次,组织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分批次到信息科进行业务培训10余次,使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方向,理清了工作思路,提升了业务水平。

(二)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

2018年以来,全县扎实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

1.推进“群众关切事项”信息公开。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2018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共集中展现相关类信息661条。

2.推进“雅安高质量绿色发展振兴”信息公开。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产品质量提升信息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共集中展现相关类信息263条。

3.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共集中展现相关类信息325条。

4.推进“优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公布《雅安市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办”清单,县政府门户网站共集中展现相关类信息1009条。

5.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惠民便民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共集中展现相关类信息1838条。

(三)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依法公开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二是强化安全监管。县政府办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积极与市电子政务科、好亦同公司和西部云谷沟通,强化网站安全和内容保障,落实网站值班值守,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2018年由第三方机构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展运维12次,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1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芦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审签制度》,规范了信息审签和信息报送等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拟稿单位通过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审核发布后,从源头上落实保密审查,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县政府办安排专人每天对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巡查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相关部门整改;建立芦山县政务公开交流QQ群,加强工作交流。组织人员不定期到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对政务公开进行督查指导。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力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督促指导各承办单位认真履行公开职责,主动规范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18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57件,均按法定时限办结,圆满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 

四、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明确公开重点。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依法督促项目法人单位按要求公开项目信息。二是明确公开主体。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由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要件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公开,招标投标信息由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公开,征收土地信息由相关部门负责公开,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由批准单位负责公开,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由制作或保存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公开。三是拓展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2018年,全县共公开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信息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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