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2月21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2月25日-3月8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2227474
传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邮 编:625000
2019年2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公文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荥经县工业集中区烈太污水处理工程(包含荥经县花滩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雅环审批[2019]6号 | 2019-2-21 |
2 | 荥经县工业集中区新添污水处理工程 | 雅环审批[2019]7号 | 2019-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