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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勇当生态文明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02-01 09: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年来,雅安市森林公安局在市林业局的领导下,在省森林公安局和市公安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绿色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依法治林,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宣传引导,以严打、严防、严控的高压态势,有力地维护了林区治安秩序平稳,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实施了最严格的保护。

——依法打击精准高效,有力震慑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2月,宝兴森林公安在县永富乡若笔村李某某家中查出6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腹角雉。后经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1万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损失3万元,并在全市范围赔礼道歉。

2018年5月,市森林公安局在雨城区雨城湖“鸟岛”附近当场挡获捕鸟人员,缴获一长约20米的地笼,解救被困其中的珍稀鸟类2只。

2018年5月至8月,天全森林公安在相关市县(区)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经过近两年的追逃,成功抓获非法运输贩卖40余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案中的2名在逃人员。

2018年10月,汉源森林公安在九襄镇周家村路边树林中抓获使用弹弓猎杀麻雀、白鹭等野生保护动物(38只),涉嫌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嫌疑人4名,并依法刑事拘留。

2019年1月,石棉县一男子持枪射杀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腹锦鸡,返回途中被公安机关挡获。后被石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处罚金6000元,并公开道歉。

2019年1月,两名男子持网上购买的弹弓到大兴镇鸟岛打鸟,被护鸟巡查管理人员发现后逃离,后被市森林公安局抓获,依法进行了批评教育、没收弹弓,并分别处罚款300元。

——各类专项行动不断深入,对森林生态实施最严格的保护

2018年以来,全市森林公安深入开展了“守护绿川2号”、“绿剑2018”、扫黑除恶和“春雷2018”等专项行动,先后侦破省局挂牌督办的非法猎捕、杀害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以及团伙非法狩猎等一批重特大案件,侦破了一大批涉及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运输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森林火案等多种类型的违法案件,有力地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查处涉林案件430起,参与救助野生动物60余只,收缴木材366.73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84只(头、件),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21件;收缴猎具21件,猎枪15支,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雅安生态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跨区域警务合作不断深化,形成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合力

雅安地处成都平原和川西高原过渡地带,为形成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合力,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与成都、甘孜、阿坝、凉山、眉山等市(州)、县(区)建立的跨区域警务协作体系。

在去年的跨区域合作中,市森林公安局与成都大邑森林公安局协作抓获滥伐林木特大案件犯罪嫌疑人1名;市、区森林公安协助乐山市办理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1起;宝兴县森林公安局与甘孜州康定市森林公安局协作办理盗伐林木案等......2018年以来,全市深入开展跨域区警务合作,在积极寻求法院、检察院支持的同时,通过与毗邻地区日常建立的警务协作联系,淡化边界意识,积极联合开展线索查找、追逃违法犯罪人员等执法办案活动,形成联防联控,信息共享的跨区域协作体系,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林打下了坚实基础。

——宣传触角不断延伸,全面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在持续纵深推进各类专项打击行动,高效办理涉林案件的同时,2018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还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爱鸟护鸟、野生动物保护倡议书、公告各1万余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余万份,向各类媒体公开森林公安工作信息简报620余条,制作展板、宣传横幅、警示标牌等400余个,进机关、社区、企业、学校、林区村组等开展集中宣传80余次,积极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生态保护行动,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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