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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成绩单

来源:芦山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1-28 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芦山绿色发展振兴的提速之年、是全面实现同步小康的关键之年。我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扎实地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芦山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凝魂聚力。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芦山县政府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明确公开责任,强化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建设日臻完善。一是按照政务公开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先后下发了《关于下达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芦府办函〔2018〕16号)、《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芦府办函〔2018〕19号)、《芦山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芦府办〔2018〕55号),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全县49个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二是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分值,印发了《2018年党委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细则》(芦委办〔2018〕62号),按照月督查、季度通报的形式,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各责任单位政务公开主动性。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审签等制度,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载体建设提档升级。投入资金29.8万元,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把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各类信息1300余条。

(四)公开能力与日俱增。积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突出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卫生、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并及时进行调整更新。二是坚持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和指导,夯实政务公开效率和质量,建立芦山县政务信息公开QQ群,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同时积极学习其他县(区)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全年集中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1次,组织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分批次到信息科进行业务培训10余次,使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方向,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县通过芦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18763条。其中:行政权力类信息203条,公共服务和就业类信息579条,财政资金和“三公”经费信息438条,保障性住房类信息258条,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类信息419条,环境保护类信息1091条,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400条,政策类信息198条,其他各类政务动态信息15177条。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公开信息中存在错字别字。

四、下一步打算

2019年,我县将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政务公开的指导检查工作,全力构建高效、便民的政务公开体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监督管理

不断夯实和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的推进;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对各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提高公开质量

坚持保障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的更新维护,加大财政资金、行政审批、住房保障、社会服务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的格式和要求,增强信息发布质量。

(三)不断丰富公开方式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两微一端”等多种公开形式,灵活多样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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