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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区“六条禁令”预防森林火灾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01-25 16: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进入森林防火期,为预防森林火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名山区发布了2019年森林防火禁火令:

2019年1月1日至5月10日为全区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域为全区范围内所有林区、荒山荒坡、林地边缘区域。在禁火期内,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六条禁令”:一是严禁携带火种入山;二是严禁上坟祭祖时烧香、点烛、烧纸钱、放鞭炮;三是严禁烧山、烧荒、烧炭、烧灰积肥、烧秸秆、烧田埂草、烧蜂等生产性用火;四是严禁进山狩猎、野炊、烘烤食品、吸烟、玩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天灯);五是严禁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六是严禁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各乡镇、区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违反以上禁令的,将严格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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