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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1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9-01-22 15: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月22日我局拟对《雅安市纳铂亚家具有限公司实木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四川莱威阁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2日-2019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27474

传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雅安市纳铂亚家具有限公司实木家具生产线项目

(一)建设项目名称:雅安市纳铂亚家具有限公司实木家具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名山区成雅工业园区内

(三)建设单位:雅安市纳铂亚家具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租用四川八益大狮家具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14000m²,建设实木家具生产线及附属配套等设施,年产真皮沙发2000套、茶几电视柜1800套、床头柜1800套、餐桌800张、软包餐椅5000把、酒柜200套、妆台100套、角几30把及其他小配套产品500套等。

(六)项目环保设施(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废气

项目区

扬尘

加强管理

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汽车尾气

废水

办公区

办公生活

废水

加强管理

依托园区公厕废水排放系统

固废

办公区

生产车间

生活垃圾

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处置率为100%

生产车间

建筑垃圾

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城市指定的建渣堆放场所

生产车间

设备噪声

厂房阻隔、墙体隔声、加强管理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

运营期

废气

中央除尘系统

颗粒物

经风量为27000m³/h,收集效率达95%,除尘效率可达98%的中央除尘系统处理,经厂房屋顶高15m,内径为0.6m的排气筒排放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打磨房

除尘系统

颗粒物

经风量为13000m³/h,经收集效率达95%,除尘效率可达98%的自动回收打磨房除尘系统处理后在厂内排放

干砂房除尘系统

颗粒物

经风量为13000m³/h,经收集效率达95%,除尘效率可达98%的自动回收打磨房除尘系统处理经厂房屋顶高15m,内径为0.6m的排气筒排放

胶合、喷漆废气处理系统(2#)

VOCs

油性漆漆雾经水帘净化 (效率≥95%),油性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吸附效率≥90%)+催化燃烧(燃烧效率≥95%)”(风量约为40000m³/h)处置后经高15m的排气筒排放。

水性漆漆雾经水帘净化 (效率≥95%),水性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催化”工艺(净化效率≥70%)(风量约为40000m³/h)处置后经高15m的排气筒排放。

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要求

苯系物

颗粒物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

办公区

生活污水

依托四川八益大狮家具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10m³)预处理后达标排放

不外排

生产车间

漆房

除尘废水

1面漆(全部为水性漆)——面漆喷漆房水帘除尘废水经喷漆房内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每3个月更换1次,更换下的废水排入生产车间外的废水处理设备,经第二次“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水帘除尘;

    2底漆(全部为油性漆)——面漆喷漆房水帘除尘废水经喷漆房内絮凝沉淀后后循环使用,每3个月更换1次,更换下的废水全部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不外排

生产车间

生活垃圾

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处置率为100%

生产车间

废木质边

角料

收集后暂存在一般生产固废暂存间,回收外卖至中纤板厂

除尘器木质

粉尘

打磨房除尘器木质废渣

收集后回收外卖至中纤板厂

废皮革、海绵边角料

收集后暂存在一般生产固废暂存间,外售废品收购站

废包装材料

废涂料桶、废胶桶

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含漆废渣

废催化剂

废活性炭

废机油废机油桶及抹布

生产车间

噪声

厂房阻隔、墙体隔声、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加强管理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要求

二、四川莱威阁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一)建设项目名称:四川莱威阁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名山区成雅工业园区内

(三)建设单位:四川莱威阁家具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总占地面积约为 42445m²,总建设面积约为70820m²,主要建设家具生产线、生产厂房及配套的办公生活设施,年生产木门、餐桌椅等家具共 7300 套,木饰面板 1500m²

(六)项目环保设施(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废气

项目区

扬尘

加强管理

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很小

汽车尾气

废水

办公区

办公生活废水

加强管理

依托园区公厕废水排放系统

固废

办公区

生产车间

生活垃圾

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处置率为100%

项目区

建筑垃圾

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运往城市指定的建渣堆放场所

项目区

设备噪声

厂房阻隔、墙体隔声、加强管理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

运营期

废气

油烟净

化器

饮食油烟

共1套:油烟经风量为12000m³/h,净化效率≥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在屋顶排放。

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8)大型规模标准

中央除尘系统排气筒(1#、2#)

颗粒物

共2套:颗粒物经风量为24000m³/h,收集效率达95%,除尘效率可达98%的中央除尘系统处理,经厂房屋顶高15m,内径为0.6m的排气筒(1#、2#)排放。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打磨房

排气筒(3#、4#)

颗粒物

共2套:颗粒物经风量为10000m³/h,经收集效率达80%,除尘效率可达98%的滤筒式除尘系统处理,经厂房屋顶高15m,内径

为0.6m的排气筒(3#、4#)排放。

胶合、喷漆废气排气筒(5#、6#)

VOCs

油性漆漆雾经水帘净化 (效率≥95%),油性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吸附效率≥90%)+催化燃烧(燃烧效率≥95%)”(风量约为40000m³/h)处置后经高15m的排气筒排放,共设置2套(总风量约为80000m³/h)。

水性漆漆雾经水帘净化 (效率≥95%),水性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催化”工艺(净化效率≥70%)(风量约为40000m³/h)处置后经高15m的排气筒排放,共设置2套(总风量约为80000m³/h)。

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要求

苯系物

颗粒物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

办公区

(厂房废水总排口)

废水量

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100m³)预处理后达标排放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COD

BOD5

SS

NH3-N

喷漆房

除尘废水

1面漆(全部为水性漆)——面漆喷漆房水帘除尘废水经喷漆房内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每3个月更换1次,更换下的废水排入生产车间外的废水处理设备,经第二次“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水帘除尘;

    2底漆(全部为油性漆)——面漆喷漆房水帘除尘废水经喷漆房内絮凝沉淀后后循环使用,每3个月更换1次,更换下的废水全部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作为危废委托

四川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办公区

生产车间

生活垃圾

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处置率为100%

生活污水

预处理池污泥

生产车间

废木质边角料

经收集后暂存在一般生产固废暂存间,回收外卖至中纤板厂

除尘器木质

粉尘

打磨房除尘器粉尘

回收外卖至中纤板厂

废布料、海绵边角料

经收集后暂存在一般生产固废暂存间,外售废品收购站

废包装材料

废漆桶、废胶桶

经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含漆废渣

喷漆房含

漆废水

废催化剂

废机油、废机油桶及抹布

生产车间

噪声

厂房阻隔、墙体隔声、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加强管理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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