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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召开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培训会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9-01-14 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创新环境监察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水平。1月10日,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召开了“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培训会”,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赵韩军及各县(区)环保局分管环境监察大队副局长、环境监察大队长、业务骨干、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魏鸿副支队长主持。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赵韩军首先传达了(川环整改办函〔2019〕3号)文件精神,要求对于央督、省督、大气督察期间发现问题并移交的点位,各县(区)要加强梳理,明确整改进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力求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针对环境日常监管提出几点意见:一是涉及重金属对污染程度和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对于化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不能放松,要高度重视,认真监督企业;三是重视群众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复举报的案件;四是上级关心、关注的企业要加强巡查监督;五是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杜绝企业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于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的企业必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并对在2018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信访维稳、办案数量及处罚金额较高、四个配套办法运用、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畜禽养殖、汽车行业监管工作较突出的先进县(区)进行通报表扬。

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朱振华对全省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培训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信访举报件办理祖国,对于各类信访件要做到深入分析、研判。并对我市12369环保举报件的受理办理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工作要求,每周定期登录各地所属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二是对于本辖区直接受理的12369电话举报问题在确定受理后立即录入管理平台并按规定开展相应办理工作;三是严格遵照省生态环境厅规定2个工作日内受理和30天内办结的时限要求及时规范推进举报件的办理办结;四是对于具备回访条件的举报件,一并录入举报件满意度评价情况,提高我市环保举报评价得分;五是按照“谁办理,谁公开”原则,举报件在办结后,于下月底前按要求在官网规定的栏目中将举报件投诉内容、处理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开。

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刘闯对双随机工作需注意事项及移动执法系统的应用进行讲解,并指出我市目前在移动执法系统应用过程中存在污染源信息填报完整度不高、行政处罚案件录入量不高、部分执法任务发现问题无相应整改要求问题,要求各县区后期要加强移动执法系统的规范应用,进一步完善污染源信息的填报,对于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

雅安市环境支队工作人员李威对移动执法系统进行操作演练,采取流程演练、答疑解惑等方式对污染源信息及执法任务的录入进行了操作演示,确保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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