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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8-07-02 10: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杨朝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出租车管理的建议》(第099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您的建议及时进行了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适当增加出租车的投放量问题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共有出租汽车333辆,具备了一定规模。但是,随着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发展战略和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川西交通枢纽的强力推进,现有的出租汽车保有量与雅安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扩张、城区人口增加、城市居民和外来人口出行需求还有较大距离,供需矛盾仍较为突出,高峰时段城区存在“打的”难的现象。我局在综合考虑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结构性因素,加快公共交通的建设和投入、引导出行结构良性发展的同时,也考虑在中心城区合理新增出租汽车运力。考虑到我市公交出行条件也在逐步改善,将产生一定的分流效应,同时,城区城市道路在高峰时期会出现拥堵现象,未来缓解道路交通压力的预期具有不确定性,为慎重起见,保留宏观运力调控的灵活性,我局拟从2018年起至2020年逐年新增出租汽车运力,预计2020年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运力总数达到500-550辆左右,更好的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今年利民公交公司收归蜀通公交公司,通过公交置换的方式将新增40辆出租汽车,预计今年下半年投放营运。

二、关于强化出租车行业管理

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契机,今年4月13日,市运管处组织雨城、名山区运管所、客运企业、车站、公交公司、出租公司负责人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会议要求城区各出租汽车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培训,全面提升服务意识,严禁违规使用计价器、拒载、强行拼车、不主动出示发票等违规营运行为,做好车辆的清洁卫生,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秩序,做到安全行车、文明待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从4月1日至4月30日,市运管处会同雨城区、名山区运管所对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营运秩序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整治内容: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拼客、拒载、甩客、宰客、车容车貌差,以及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不随车携带服务证或聘用无服务证驾驶员上岗,不按规定使用发票、不按规定系扣安全带、违规停车、随意调头、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吸烟开车、开车打电话等违规行为。并认真核查处理公安抄告、群众举报、网上曝光的违规经营行为。4月2日,雅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召开雅安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市运管处、雨城区、名山区运管所执法人员和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及驾驶员代表共计200余人参会。整治期间,共检查出租汽车  1454辆次,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126起,并对11辆出租汽车采取停业学习5天的处罚。

为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切实提高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在今年4月集中整治的基础上,从5月至年底,在雨城、名山区出租汽车行业继续开展服务质量长效整治行动,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和不定时的检查,对查处的违规车辆将予以停业学习7天、罚款的处罚。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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