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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24 15: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现将《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2018年12月

目  录

一、把握环境形势,迎接机遇挑战- 6

(一)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 6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7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短板--- 10

(四)未来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12

二、明确奋斗目标,建设美丽雅安- 13

(一)指导思想--- 13

(二)基本原则--- 13

(三)规划目标--- 14

三、强化环境管控,推进绿色发展- 16

(一)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16

(二)全面建设节约型社会--- 17

(三)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8

(四)培育全民绿色低碳意识--- 20

四、加强生态保护,打造绿美雅安- 22

(一)全方位开展绿美雅安行动--- 22

(二)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23

(三)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25

(四)提升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 25

(五)加强生态脆弱区保护与修复--- 26

五、打好八大战役,改善环境质量- 28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役--- 28

(二)打好碧水保卫战役--- 31

(三)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役--- 34

(四)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役--- 34

(五)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役--- 38

(六)打好“散乱污”整治攻坚战役--- 39

(七)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39

(八)提升人居声环境质量--- 42

六、防控环境风险,筑牢安全底线- 42

(一)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42

(二)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43

(三)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44

(四)夯实危险化学品防控能力--- 45

(五)提高危险废物管理处置水平--- 46

(六)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47

(七)强化自然灾害防控--- 48

七、建设智慧环保,提升治理水平- 49

(一)构建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 49

(二)构建高效的监察执法体系--- 50

(三)构建现代化智慧环保体系--- 51

(四)强化环境管理决策支撑--- 52

八、深化制度改革,推动多元共治- 54

(一)完善环境法治建设--- 54

(二)健全环保市场机制--- 55

(三)强化党政环保责任--- 57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58

(五)实施环保全民行动--- 59

九、强化组织实施,严格评估考核- 60

(一)明确规划任务分工--- 60

(二)推进重点项目实施--- 60

(三)积极推动交流合作--- 61

(四)加强规划跟踪评估--- 61

“十三五”时期是雅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决胜时期,是加快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雅安市委关于坚持绿色发展推进发展振兴加快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的意见》等精神制定本规划,规划明确了雅安市“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全市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把握环境形势,迎接机遇挑战

(一)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

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2017年,雅安市重点流域青衣江出境断面龟都府、大渡河出境断面三谷庄水质均为Ⅱ类,4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大渡河流域瀑布沟库区3个省控点位水质均为Ⅲ类,达标率100%;青衣江流域8个市控断面达标率75%,名山区水质超标,超标指标为氨氮和总磷。主城区青衣江猪儿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县(区)10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0%,名山区双溪水库大坝水源地第一季度总磷超标,全市乡镇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十二五”时期雅安市国省控各监测断面水质均满足Ⅲ类,市本级及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环境空气受到细颗粒物污染。2017年主城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2.9%,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48.8微克/立方米,超标39%。汉源、石棉、天全、宝兴县城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名山、荥经、芦山细颗粒物超标。“十二五”时期采用老标准三项评价,雅安市各县(区)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未稳定达标。菜地、基本农田和居民聚集区周边土壤抽样监测达标率46.7%,项目达标率97.1%,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抽样监测清洁和尚清洁区域占70%,畜禽养殖场周边土壤监测点位达标率100%。

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雅安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相对突出。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异。2017年,雅安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4.77%,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76倍,森林蓄积量9596万立方米,国家、省重点生态功能区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超过50%。境内野生动植物丰富。2011-2016年,雅安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均排名全省第一,生态环境质量为“优”级。荥经、天全、石棉、芦山、雨城、宝兴为“优”级,汉源、名山为“良”级。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治污减排取得积极进展。“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措并举,认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城市建成区淘汰燃煤小锅炉。水泥、建材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工作持续推进。对VOC污染重点行业97家企业展开摸底调查。落实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建成9家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实施全域禁烧。制定并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雅安市工作方案》《雅安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8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均完成了保护区划定,13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成率92.8%。8个县(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9.55万吨/日,主城区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0%,县城平均污水处理率提高到75%。138个乡镇已建成28个污水处理设施,21个在建。对全市“10+1”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完善台账,规模以上的机械、电子、建材、化工企业均建成了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积极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制定《雅安市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工作实施方案》,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并积极推进关闭搬迁和治理工作。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7座,设施均配套渗滤液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效显著。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川滇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雅安坚持“生态立市”,大力实施生态功能提升工程,恢复震损林地4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29.7万亩,修复大熊猫栖息地22万亩。持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资源实现持续增长,林业产业不断壮大,森林覆盖率多年位居全省第一。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层层签订双线目标责任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自然保护区9个(其中国家级3个),总面积约18.9万公顷,占全市幅员面积的12.6%。建成国家森林公园4处、国家地质公园1处、省级风景名胜区6处,大熊猫栖息地面积884.4万亩。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清理违法违规项目119个。实施绿美雅安行动,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3.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92平方米,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等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检查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和企业、涉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等环境风险点,处理环境违法企业38家,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57个,有效降低了环境风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制度,全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部送持证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按要求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辖区内没有重大危险化学品仓储区、港口区和高危重点行业。编制实施《雅安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7个国家规划的重点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在产涉重金属企业全部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石棉县和汉源县累计淘汰关闭涉重金属企业35家。严格落实核与辐射管理制度,全市6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100%落实许可证管理,30枚废旧放射源均安全送贮。

环保支撑能力大幅提升。全市共有环境监测机构9个、环境监察执法机构9个,雅安市级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已完成标准化达标建设,天全、荥经县环境监测站和雨城、天全、宝兴、荥经环境监察大队已完成标准化建设。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成立雅安市环保信息监控中心,建成雅安市环保门户网站、重点污染源监控信息平台、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平台。实行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每季度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建立了覆盖所有固定源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累计发放排污许可证97家。出台重污染天气、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等多项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不断强化环境执法检查,环境信访、投诉处理率为100%。

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制定了《雅安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施行生态补偿等20多项改革措施。制定出台《中共雅安市委关于坚持绿色发展推进发展振兴加快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的意见》,明确了“绿而美,绿变金”的发展道路。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灾后恢复重建全过程,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雅安市入选首批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已建成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省级生态县2个,省级生态乡镇14个,省级生态村28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短板。

环境质量尚未全面达标。细颗粒物污染突出,2017年雨城区、名山、荥经、芦山县城PM2.5分别超标39.4%、23.7%、0.3%、29.7%,雨城区近三年来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36.7微克/立方米、42.1微克/立方米、48.8微克/立方米,呈明显上升趋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形势严峻。陇西河、濆江河、名山河等小流域污染问题突出。土壤环境风险防范形势严峻。

环境治理能力仍然不足。个别建筑工地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仍不到位。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尚未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保护区内存在畜禽散养、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农村水源地未明确统计,缺乏水质监测、预处理设施。部分县(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跟不上城镇化进程,也未进行除磷脱氮提标升级改造,各地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不足,138个乡镇尚有89个未建污水处理设县(区)施。部分县(区)垃圾填埋场日处理量超过设计处理能力。荥经、石棉工业园区尚未建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雅安市畜禽养殖以散养为主,污染治理设施还不完善,搬迁治理难度大。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垃圾下河现象普遍,化肥、农药、农膜的不合理使用,形成持续污染。

生态屏障建设任务艰巨。雅安是典型的自然灾害多发区,经历汶川大地震和芦山强烈地震两次重大自然灾害,山体结构不稳定,生态灾害易发。全市水土流失面积3857.8平方公里、岩溶地区石漠化土地76.9万亩和干旱河谷区土地约58万亩亟需治理。森林资源结构不合理,质量不高。以大熊猫为代表的珍稀濒危野生保护动物栖息地呈破碎化趋势。现有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薄弱,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其队伍建设需进一步提升。天全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多个重大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破坏较重,栗子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有原住民2000余人,其生产生活活动对大熊猫通过走廊带迁徙产生一定干扰,蒙顶山、二郎山等风景名胜区内存在违规开发现象。天全河、玉溪河、宝兴河、南桠河等不规范采沙作业对水生生态环境干扰大。

环境隐患依然突出。雅安市涉重金属企业37家,涉重金属工业园区4家,其中石棉工业园区、汉源万里工业园区属四川省重金属重点防控区,涉重行业为铅锌矿采选冶炼,区域曾发现地表水重金属超标,历史遗留尾矿渣数量较大,石棉矿山尾矿库存在环境风险。工业园区废水处理、危废贮存设施建设滞后,企业原料场、配料场、渣场不规范,汉源、名山沿河渣场环境隐患大。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不健全。全市登记有8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3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监管压力大。

环境监管能力较为薄弱。各级环境监测监察队伍专业人员匮乏、业务水平不高,监测监察手段、装备智能化水平低,名山、荥经、汉源、石棉、芦山、宝兴县环境监测站和名山、汉源、石棉、芦山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尚未完成标准化建设。环境管理职能分散交叉,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还未建立。环境统计数据准确性、有效性有待提高。环境信息公开程度尚不能满足公众需求,县(区)环保局无信息化机构,无专职信息化人员。

(四)未来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十三五”时期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既面临诸多挑战:雅安市处于工业发展中期,经济总量仍将持续快速增长,资源能源环境消耗增大,城镇化进程推进带来大量污染集中排放,人口密集区环境质量维持良好压力大。全社会生态、环保、节约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地区大气、土壤环境污染问题不容乐观。作为长江经济带上游城市,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的任务重,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作为山地城市生态环境脆弱敏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难度日益增大,持续稳定的环保多元投入机制尚未建立。

同时,也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雅安坚持“生态立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确立了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的目标,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做出了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的重要决定,坚持走“绿而美、 绿变金”的绿色发展振兴之路,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为更大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供了良好契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速推进,制度红利全面释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力推动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有利于促进提升雅安市绿色发展水平。围绕生态雅安、低碳城市建设大力推行资源能源节约,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全社会保护环境合力逐步形成。

二、明确奋斗目标,建设美丽雅安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为统领,坚持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生态文明体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实施重大生态环保工程为抓手,将雅安建设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走“绿而美、绿变金”的绿色发展振兴之路,积极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促进资源能源集约高效利用,推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绿色化、产业能源结构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考虑资源环境禀赋、环境功能定位、发展阶段性特征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治理与保护并举,城市与乡村并重,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系统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

坚持改革创新。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以绿色创新推动环境保护,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环境治理机制。完善环境治理基础,依靠法律和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坚持多元共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部门监管和司法制裁责任、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引导公众参与,强化公众监督,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式基本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彰显雅安特色和生态优势,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现状

建设目标

属性

2017年

2020年

生态环境质量

(1)空气质量

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82.9

93.4

约束性

主城区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48.8

35

约束性

(2)水环境质量

国省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地表水质量劣于V类国省控断面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91

100

预期性

重点湖库瀑布沟水质

III类

保持或改善

约束性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极差比例(%)

0

0

预期性

(3)土壤环境质量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4

约束性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0

约束性

(4)生态状况

森林覆盖率(%)

64.77

67

预期性

天全、宝兴(岷山-邛崃山-凉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天全83.7、宝兴80.2

持续提升

预期性

污染物排放总量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氧化硫(万吨)

0.523

约束性

氮氧化物(万吨)

0.961

约束性

化学需氧量(万吨)

1.889

约束性

氨氮(万吨)

0.203

约束性

污染治理能力

(6)生活污水处理率(%)

中心城区

90

≥92

预期性

县城

75

≥80

预期性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

处理能力全覆盖

预期性

(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中心城区

95

98

预期性

县城

80

85

预期性

生态保护

(8)森林积蓄量(万立方米)

9596

≥9900

预期性

(9)湿地保有量(万亩)

26.97

26.97

约束性

(1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7.6

≥40

预期性

(11)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物种及四川特有物种保护率(%)

>95

预期性

三、强化环境管控,推进绿色发展

(一)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加强“多规合一”的生态环境支持,完善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办法,健全差别化的规划引导、财政扶持、产业布局、土地整理、资源配置、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雨城、名山、经开区、荥经等东部片区,着眼经济发展引领作用,优化、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引导人口合理集聚,提高发展质量。石棉、汉源等南部片区,突出能源、矿产、自然环境等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水电、风能等清洁能源产业,依托碲铋等矿产资源,打造特色资源密集型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及农产品精深加工。芦山、天全、宝兴等西北片区,突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重点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提供优质绿色生态产品,发展壮大生态经济,鼓励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推进天全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建设。

落实四川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管控方案。严格执行省上对雅安市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生态保护红线为区域空间开发的底线,应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根据环境质量底线和环境改善目标,落实水、大气、土壤环境分区管控,基于雅安市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和区域减排潜力,科学确定各县(区)、各行业总量控制要求。严守资源消耗上限,强化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继续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组织完成市、县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天全、宝兴、石棉主体生态功能区执行省发改委下达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落实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规模等调控策略。

坚持源头防控。强化战略与规划环评源头防控作用,加强城镇化、能源资源开发和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制定空间开发规划的生态空间清单、限制开发区域的用途管制清单、产业开发规划的产业和工艺环境准入清单,实现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提高建设项目环评效能,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督。严禁新增低端落后产能,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优化新增产能布局和结构。

(二)全面建设节约型社会。

优化能源消费。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耗强度“双控”制度,禁止高硫高灰煤销售使用,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加快推进电力、天然气供给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老鹰岩、锅浪跷、新庙电站,建成西部清洁能源基地,积极勘探开发天然气、页岩气资源,积极推进汉源、石棉、宝兴风电项目,不断降低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以节能降耗为核心的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加快低碳节能新技术推广运用,倡导应用节能技术和节能材料发展绿色建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节能农业生产设备。到2020年,全市能耗强度较2015年降低17%。

推进全社会节水。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实行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加强产业布局规划和项目建设水资源论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加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对各地执行年度用水计划,保证到2020 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1亿立方米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30%。抓好工业节水,在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实施用水定额管理,推进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再生水利用。加强城镇节水,推广节水器具,控制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快建设海绵城市,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发展农业节水,加强农村小型灌区渠系防渗改造,推广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建设现代化灌区示范区。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强土地用途管控,优化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发展绿色矿业,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管理。

(三)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强化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标准约束和倒逼机制,继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落后产能。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园区,暂停对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给予支持。清理整顿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节能节水、提质增效。积极争取国家、省上的专项资金支持,推进资源枯竭地区和石棉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

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机械、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等传统制造业全面实施能效提升、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强化工业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引入绿色循环、高效节能、超低排放、有毒有害原料替代等生产技术和工艺装备,全面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环保稳定达标行动。推行“源头减量、工程控制、纵向延伸、横向耦合、末端再生”的绿色生产方式,实现生产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推动“雅安产品”向“雅安品牌”转变。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计划,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生产和生活循环式链接。以化工、冶金、建材、造纸等行业为重点,推进工业“三废”等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推广余热余压利用、中水回用等循环工艺,加快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引入生产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污染和低排放产业,促进高端制造工业的发展,助推雅安产业转型升级。依托工业园区关联布局,着力引进共生补链项目,促进园区企业间副产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和废物废水再生利用。

加强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积极参与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产业分工,建设以废渣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绿色工业园区。推进尾矿渣、电锌废渣、磷石膏渣等综合利用示范。积极发展农林牧渔多业共生、三产融合的循环型农业,开展畜禽粪肥、秸秆等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等废弃物回收利用示范。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建筑垃圾、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

发展壮大绿色和环保产业。出台绿色产业发展引导政策,培育壮大“五雅” 特色优势品牌。大力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制造,大力培育节能环保品牌企业。积极推进技术咨询、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环保服务业发展,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落实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积极发展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模式的节能服务业。

(四)培育全民绿色低碳意识。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大森林人家、森林博物馆、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森林学校、自然学堂、纪念林、乡村风水林、风景游憩林、古树名木、森林古道等生态文化载体的培育和建设力度。确立大熊猫文化节、三雅文化节、珙桐文化节和蒙顶山茶文化节等雅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化节日,市县(区)广播和电视台推出生态文明专栏,制作承载生态文明理念的有特色、有品位、有创意的生态文明宣传片等生态文化产品。大力开展生态文化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下基层活动,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比例达到100%,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达到90%。建设国家级大熊猫教育示范基地1个、具雅安特色的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10个。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新理念。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共护绿水青山、共建绿美雅安”的强大合力。

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推广国家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和标识实施,建立符合生态文明的绿色产品供应产业链和市场体系。加大环保低碳产品推广宣传,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绿色家具、节能家电、节水型器具等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限制过度包装。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鼓励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电动和天然气环卫车辆、公交车辆。加强城郊森林公园、生态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加生态体验、游憩休闲、康体健身等生态公共服务产品供给。

四、加强生态保护,打造绿美雅安

(一)全方位开展绿美雅安行动。

实施造林绿化行动。加快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滩造林。深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公益林造林。积极建设抑螺防病林,探索实施碳汇造林等新型造林。对地震灾后重建新村聚居点和旧村落实施绿化美化提升。对中幼龄林、低产低效人工林实施质量精准提升,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和珍贵树种基地,加强大熊猫、川金丝猴等野生动物栖息地植被恢复。构建“一中心七区二流域3+N彩绿道”格局,全市完成营造林205万亩,到2020年全市森林蓄积达到99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67%。

大力建设森林城市。紧紧围绕雅安市主城区、各县(区)城区,打造“森林进城、绿环绕城、绿廊穿城” 的城市景观,鼓励屋顶绿化、庭院绿化、立体绿化,支持建成区见隙插绿、立体增绿、拆墙透绿。推进北(南)外环线、周公山、金凤山、金鸡关及光华山等城周山体公园绿化美化提升改造工程。建成城市综合公园8个、湿地公园11个、山体郊野公园12个、城市滨水绿廊约60公里,推动荥经、天全、芦山、宝兴县创建省级绿化模范县。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积极融入成都平原森林城市群,建成省级森林城市。

建设绿色生态廊道。开展国省道路和县级道路绿化建设,提高全市农村道路总体绿化率,绿化美化道路总里程2390 公里。实施水岸生态林网建设工程,在青衣江和大渡河干流及宝兴河、天全河、荥经河、周公河、陇西河等流域开展水系绿化美化,建设环湖库防护林带、生态隔离带、生态景观林带,改善提升飞仙湖、硗碛湖等水利风景区,完成河流渠系生态廊道67公里。

加强新村绿化美化。推进农村“四旁”绿化、闲置土地绿化, 加快形成道路与河岸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村庄周围防护林的新村绿化格局,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为抓手,打造“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的绿美新村。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有序对旧村落进行改造,推动乡村公园建设。全市新增集镇绿化面积1万亩,创建“绿美新村”300个, 集中打造40个独具特色的森林小镇。

(二)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严格林地审批管理和用途管制,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力度,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构建结构稳定、效益持续的森林生态系统。加强对退耕还林地经营管理,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全面完成芦山地震灾后生态植被恢复建设任务,加强成果巩固。推进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稳步推进碳汇造林,加快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加大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力度。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和管理体系,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保护和恢复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湿地资源,提升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维护江河湖库生态安全。加强汉源湖、清漪湖、硗碛湖等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依托河流湖泊、沼泽滩涂、库塘等湿地资源,规划建设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稳定和扩大湿地保护面积。在青衣江流域,采取堤岸整治、边坡治理、退田还湿、种植水生植物等措施,在芦山河、天全河流经城市段建设湿地公园,加强雨城区海子山湿地资源和芦山县围塔漏斗湿地资源保护力度,在大渡河流域,采取堤岸整治、边坡治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加大汉源湖湿地公园建设力度,努力促进提档升级。全市新增湿地保护面积1万亩。

保护和改良农田生态系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尽量减少对农田的占用。以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农田生态保育,加强退化农田改良修复,提高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系统稳定性。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高标准农膜使用等生态友好型农业技术,加大农作物秸秆还田和产业化利用,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建设和完善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高监测评估、风险防范与预警能力,形成监测数据资源共享、开发应用和信息发布机制。

建设和改善城镇生态系统。加强城镇规划区原生生态系统保护,新区建设应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好湿地、山体等自然生态资源。增加生态用地,优化用地布局,促进自然、人文及生态和谐。依托森林城市建设,强化绿线管制,划定城市发展的生态边界,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积极保护和治理城市山水资源,加强水体沿岸绿化美化,恢复水陆交界处软质景观,从整体上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保障城镇生态安全。

(三)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保护能力建设,确保大熊猫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完善大熊猫野化培训放归基地建设,继续开展大熊猫野化放归活动。巩固芦山地震灾后大熊猫栖息地重建成果,完善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建设,加强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力度。继续加强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植物保护小区建设,依托城市湿地公园和河湖库区水域,精心营造湿地生态系统和候鸟栖息地。加强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和跟踪评估,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和防控。到2020年,95%以上的国际关注物种、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区域或流域特有物种以及关键物种种质资源及其特有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四)提升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

实施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强蜂桶寨、栗子坪、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喇叭河、大相岭、周公河、天全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及羊子岭、宝兴河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经营规范化和社区现代化。按照国家和省对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要求,全面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园区)建设,探索跨县级行政区管理的有效途径,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到202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不少于270万亩,自然保护区标准化建设比例达到50%。

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继续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对自然保护区典型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通报或挂牌督办。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制定方案强力推动解决保护区内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拆除区内水电站、公路等建设临时占地的建筑遗迹,实施植被恢复,进一步做好保护区宣传工作,防止群众利用迹地搞生产。从严管理各类风景名胜区内的开发活动。

(五)加强生态脆弱区保护与修复。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以石棉、汉源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生态脆弱区、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区、重要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实施坡耕地整治工程、人工林草措施、配套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00平方公里。在全市基本建立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强化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基本上遏制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加强荒漠化地区生态修复。汉源、石棉岩溶地区,通过林业植被、小型水利水保和草地建设,实施石漠化土地综合治理工程。 大渡河流域干旱半干旱地区,采取固土保水、工程引水储水、微水滴灌和植苗植灌种草等综合措施,实施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在高山高寒适宜地区,开展节水灌溉和人工种草,实施退化草原草地生态修复工程。合计治理生态脆弱地区9万亩。

加强受灾地区和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修复。针对地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受损土地和矿山开采、水电开发、公路建设等工程建设形成的破损山体创面以及工矿废弃地,以恢复林草植被为重点,通过生态毯铺植、岩面垂直绿化、客土植树种草等措施,开展灾损创面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增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清理整顿已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项目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完成天保工程二期建设,对1296万亩国有和集体公益林进行全面有效管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94.27万亩。全面完成芦山地震灾后林地植被恢复任务。实施一般宜林(绿)地造林绿化、生态脆弱区治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绿化成果保护等重大任务,着力构建国土绿化生态安全网络,扎实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实现地绿山青,绿美雅安。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加强汉源湖、清漪湖、硗碛湖等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新增湿地保护面积1万亩。

荒漠生态系统治理:通过封育、退还、人工造林种草等措施,辅以工程、农耕措施,逐步恢复林草植被,减少水土流失,治理石漠化土地面积7万亩。综合采取固土保水、修建水利设施和林草植被恢复等措施,开展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试点5000亩。

生物多样性保护:巩固灾后修复的大熊猫栖息地,加快大相岭大熊猫生态适应性放归基地建设,推进圈养大熊猫野化放归;建立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小区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小区,促进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建立科学有效的外来物种防治协调管理和应急机制,重点防控紫茎泽兰、凤眼莲、空心莲子草、福寿螺等入侵生物。

五、打好八大战役,改善环境质量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役。

实施城市空气质量目标管理。汉源、石棉、天全、宝兴制定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和改善计划,雨城、名山、荥经、芦山全面分析环境空气质量下降原因,制定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切实扭转环境空气恶化趋势,确保雨城区完成省上下达的任务目标,同时加大对各县(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督查、整改力度。

各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县(市)区

PM2.5年均浓度(μg/m3)

2017年

2020年

雨城区

48.8

35

名山区

43.3

40

荥经县

35.1

35

汉源县

29.7

持续稳定达标

石棉县

23.2

持续稳定达标

天全县

32.8

持续稳定达标

芦山县

45.4

40

宝兴县

26.7

持续稳定达标

进一步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大力推进冶炼、化工、建材等行业生产线提标减排治理,开展砖瓦行业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实施石棉县有色冶金行业减排项目。加快淘汰立窑及湿法水泥生产线,新型干法水泥窑试点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对重点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城市区域现有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微小企业“关、停、并、转”实施力度,对全市“散乱污”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或搬迁入园,2018年底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2019年起每年开展“回头看”,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县(区)城市建成区全面淘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鼓励10~20蒸吨/时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新老锅炉严格执行排放限值要求。建立全市VOCs排放重点企业名录,督促企业建立涂料、胶黏剂、有机溶剂使用及产品产量月结台账。以汽车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包装、家具制造等行业为重点,推广先进涂装工艺,配置有机废气高效收集净化设施,提升水性涂料使用比例,逐步淘汰无回收净化措施的各类生产装置。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VOCs含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涂料。对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全面推进绿色施工,严格落实城市建设工地全封闭围挡、地面硬化、洒水冲洗等降尘措施,推进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对未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要求的企业严厉查处。加强砂石堆场、商砼站扬尘综合治理,各地大型建渣、料堆、煤堆、炉渣落实封闭储存或防风抑尘措施。持续加强市政道路管护,城市、工业园区主干道定期洒水,推进道路机械化洗尘保洁,实施裸土覆盖绿化工程、交通干道水泥改沥青路面改造工程。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餐饮油烟宣传、整治工作,对大中型餐饮企业、单位食堂等重点单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稳定运行,划定城区禁止露天烧烤范围,加大城区小型餐饮及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管控力度。

大力治理机动车污染。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缓解交通拥堵,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提高公交出行率。公交、环卫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政府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天然气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在用机动车检测/维修(I/M)制度,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提高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建立联网监管平台对机动车集中停放地实施尾气抽检。完成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汽油、柴油升级置换,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测。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大力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水平,鼓励和引导各县(区)积极引进有机肥生产示范项目。实施秸秆焚烧常态化管控,落实县、乡、村、组四级秸秆禁烧责任,强化雅安与成都及周边城市群区域联动,构建“天地一体”快速响应监测监控网络,加大现场巡查频次。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分级管控重污染天气预警,督促各地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依托雅安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建立完善污染源分级管控清单,做好限产停产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环境保护、气象等部门联动,强化重污染天气信息会商,强化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协调机制,加强县(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强重污染天气人工干预能力建设,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

蓝天保卫战役重点项目

燃煤锅炉整治:雨城区燃煤小锅炉淘汰项目。按照《生活源锅炉普查技术规定》要求进行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实施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置换、大锅炉综合治理工程。

重点行业整治:实施石棉县有色冶金行业14家重点企业除尘系统改造、尾气综合利用等减排项目。实施全市“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或搬迁入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一律停产整顿或搬迁,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但有升级改造价值的一律停产限期整改,经整改达标的可以恢复生产,逾期仍不能达标的坚决关停,对达标治理无望、偷排直排的工业摊点和小作坊,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一律依法关停取缔。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全市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加油管新增一次油气回收设备一套,购置一体化油气回收加油机(含加油枪)。开展建材、家具、汽修厂、干洗店、装饰、印刷、涂料等重点行业有机物污染整治,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行业落后产能。

机动车污染防治:城区内交通干线设置一套机动车尾气排放遥感监测系统。开展全市机动车尾气环保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持证能力监督查。

城市扬尘油烟治理: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水泥路全面实现沥青路面,制定货车绕城运输路线,购买吸尘车、洒水车、吸污车、喷雾降尘车,加大城市建成区扬尘治理力度。购置车载颗粒物在线监测仪。对建成区内涉及餐饮服务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未达标排放的餐饮单位进行整改。

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覆盖还田、粉碎还田、堆沤还田、翻压还田等肥料化利用技术,推广秸秆青贮饲料化利用和种植食用菌等基料化利用技术,培育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的秸秆加工企业。

(二)打好碧水保卫战役。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四川省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巩固河长制成效,全面推进湖长制。2018年建成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河(湖)长体系,建立河(湖)长负责、一河(湖)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调研评估基础上,摸清辖区内河湖现状,细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任务,结合河流实际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管理保护措施。建立健全配套工作制度,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妥善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联动推进治理、管护与建设工作,保障雅安江河湖库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水生态功能正常发挥。

实施良好水体保护。优先保护青衣江、大渡河等现状水质达到Ⅱ类的江河,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加强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严格限制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和环境风险突出的产业布局,全面清理江河源头区、水资源涵养区、水环境敏感区的排污工矿企业,进一步完善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治理措施,加强江河湖库及水电站水量调度管理,合理安排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生态流量,集中清理整顿全市河道乱采乱挖现象,对手续完备、管理规范的要加强日常管理。石棉、汉源注重开展水生态修复和风险防控,在水环境敏感区域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雨城、名山及经开区着重实施生活源、工业点源集中减排,天全、宝兴、芦山强化综合整治,实施生活、工业、农业农村多源减排,有效消化经济活动和人口集中区域污染排放。

开展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实施陇西河、濆江河、名山河、蒲江河、两合水等小流域综合整治,实现水质提档升级。加快沿河乡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对沿河散户建设截污管道或简易污水处理设施,沿岸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屠宰场、农家乐等排污单位遵循“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废水自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不达标或拒不处理的予以关闭。积极推动流域水环境生态功能修复,提高流域自净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加快解决经河流域煤炭企业水污染问题、瀑布沟水库网箱养鱼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和完成时限,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全面清理非法设置、不合理设置、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排污口。完成敏感水域、污染严重水域、限制止排污区已建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同意工作,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手续补办和标志牌建设。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覆盖率不低于60%,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监测覆盖率不低于10%。新设立排污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设置同意、档案管理、标志牌设立、监测等工作。

严格地下水污染防控。建立地下水污染源监控体系,实现对人口密集、重点工业园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区、重要水源等地区的有效监测,开展城镇以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补给径流区污染防控。建立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矿山开采区、工业区域及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重点区域防渗处理。加大现有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置设施达标排放改造,确保处理能力满足需求。

(三)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役。

完善城镇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设置标志标牌和隔离防护网。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清理各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垃圾、养殖和风险企业,有条件的县(区)、乡镇要尽快启动建设水质自动监控系统和视频监控设施。严格执行水源地巡视制度,完善水源地应急预案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城市新区、县城、重点乡镇自来水厂、供水管网和供水净化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雅安市中心城区第二水源和应急水源建设。实行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公布制度,主城区、县城要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以“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重点,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调查和保护区划分工作,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推进农村饮用水源地信息公开。尽快开展雅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

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项目

饮用水源保护:各县(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规范化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主城区及县城备用水源地建设。实施九龙水库、铜头引水工程等水源工程建设。

(四)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役。

抓紧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优先安排“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和有民生实事任务的镇(村)设施建设,着重加快现有处理能力不足的县城和重点镇的设施建设,加快已竣工未投产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调试工作,尽快达标运行,中心城区、县城、乡(镇)以及232个新村聚居点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10.33万立方米/日,到2020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2%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全市国控、省控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从一级B标提升到一级A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生活污水进水特点、排放和再生利用要求,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脱氮除磷能力,提标改造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8.2万立方米/日。按照雨污分流原则着力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加快实施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全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管网86.37 公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77.30 公里,改造合流制管网59 公里。推进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同时加大非法污泥堆放点排查力度,全市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规模达到10 吨/日。

积极推进再生水回用。按照“集中利用为主、分散利用为辅”的原则,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全市新增再生水利用设施规模达到3.3万立方米/日。

推动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对饮料、食品、化工、造纸、印染、制药等重点行业实施专项治理,促进企业生产清洁化改造和自建设施废水深度处理。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和集聚区全面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收集管网,配套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规范运行管理,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和管网配套系统,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雅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的县要完成设施改扩建任务,村庄按照“因地制宜、适当集中”要求,由县(区)统一规划、分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以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为主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对使用期满的填埋场,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封场。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体系,规范和完善前端收集点(站)布局和建设标准,加强老旧转运站升级改造和镇乡垃圾中转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能力。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探索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新模式,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方式,减少和避免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到2020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 号)要求,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利用基地,建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配套设施。扩大宣传,提倡物品循环利用,倡导自产自处理,调动全民垃圾分类收集主动参与性。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暂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鼓励居民分开投放餐厨垃圾,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收运系统建设,健全资源化利用体系。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部乡镇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有条件的可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新建雨城区多营镇、上里镇,汉源县九襄镇等3个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雅安市污水处理厂;新建大兴片区、老城区、石棉县顺河片区、岩子片区、城北片区、向阳东区道路工程配套污水管网,新建荥经县经河路西段及支路污水管网、雨城区多营镇、上里镇,荥经县龙苍沟镇、汉源县九襄镇等3个镇、天全县始阳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改造经开区名山片区、宝兴县灵关城区、天全县始阳镇、芦山县大川镇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姚桥片区、河北片区、河南片区、宝兴县灵关城区、荥经县附渔路雨污合流制污水管网;新建雅安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新建雅安市姚桥再生水厂、大兴再生水厂。

工业源污染整治:建设汉源工业园区年处理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及园区污水管网运营管理系统。荥经县建设新添乡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2400吨/天,配套管网16.513公里。天全县始阳镇工业集中区新建一座日处理量为0.8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芦山县产业集中区新建一座日处理300吨/天污水提升泵房,提升改造2.6公里污水管网。汉源县建设九襄污水处理厂(与甘溪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合建),新建总规模为2万吨/日,配套污水配套管网30公里。石棉县小水工业集中区建设日处理一般工业及生活污水1000吨的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及相关设备设施。实施牲畜定点屠宰场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天全县实施矿区污水治理项目。

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新建雅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厂,日处理垃圾700吨/日;新建汉源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日处理垃圾300吨/日;石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扩容项目;雅安市、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合计规模524吨/日;雅安市存量垃圾治理项目;芦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改造项目;天全县老垃圾处理场封场整治工程;天全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石棉县电锌废渣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工程。雅安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天全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五)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役。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实《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方案》,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优先安排15户或5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到2020年,7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增加收集点和收运车辆,开展镇乡垃圾中转站提标升级,实现“五有”(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村规民约、有资金投入机制),确保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行政村长期保持在90%以上。鼓励有条件地区积极推进农村可再生资源回收,开展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农村垃圾循环利用和源头减量措施。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综合利用型生态治理模式,引导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逐步降低散养比例。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85%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沼气工程,积极推广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加强湖库、河塘等水产养殖监管,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

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农田残膜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回收利用,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推进农村河塘坝整治,实施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渠连通,改善农村水域生态。

农业污染治理重点项目

畜禽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对青衣江流域300余家的畜禽养殖场(户)的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各乡镇因地制宜修建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配套相应的设施设备。宝兴县灵关镇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物治理。名山区、芦山县实施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项目和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

(六)打好“散乱污”整治攻坚战役。

结合“散乱污”企业特点,开展产业政策符合性整治、环境污染整治、无证无照违规生产经营整治、违法用地整治、违法建设整治、安全生产整治六大整治攻坚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关停取缔一批不能按照整改提升、搬迁入园措施整治的“散乱污”企业。

整改提升一批环境污染小,通过环保、安全、工艺装备升级等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能完善相关手续,实现合法生产的企业。完善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搬迁入园一批可以通过搬迁入园实现合法生产的企业。

(七)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推进基础调查和监测网建设。建设覆盖全部县(区)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将土壤环境监测纳入常规监测工作。以农用地、水源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评估,查明雅安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涉重金属行业和重点工业园区场地及其周边土壤污染状况,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开展电子废弃物拆解、废旧塑料回收、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尾矿库等区域风险排查,建立土壤环境污染风险源管控名录,因地制宜开展土壤环境风险监测。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将农用地划分三个等级,未污染轻微污染的为优先保护类、轻中度污染的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为严格管控类。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加大保护力度,除法定重点项目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轻中度污染耕地制定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耕地产出农产品的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检测。严格重污染耕地用途管制,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逐步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安全的,有关县(区)制定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市上每年对各级农用地质量等级状况开展评估,对优先保护类农用地面积下降的县(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执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开发利用各类地块要筛查土壤污染风险,确保用地污染物含量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对拟回收的有色冶炼、制革、化工、电镀等工矿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已收回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重度污染农用地转变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全市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经治理修复后方可开发利用,暂不利用的地块由县级人民政府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并开展水、气、土环境监测,及时阻断污染扩散。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强化对污灌、电子废品拆解、废旧塑料回收、涉重企业、尾矿库等重点源的排查监管和污染控制,坚决切断各类土壤污染源。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治理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采用种植结构调整、生物治理、土地置换流转等多种修复治理方式和技术,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推进污染场地再利用。建立耕地土壤污染修复和生态补偿制度,重点支持雨城区受污染土地修复、天全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经济开发区永兴镇渣场综合整治工程、石棉县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整理等示范项目。

开展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落实国家对存量垃圾整治的要求,对全市域存量垃圾填埋场分布、规模、污染情况等内容开展深入调研和风险评估,对万吨以上的非正规存量垃圾场实施安全封场、强制稳定化、筛分处理、帷幕灌浆、全量外运、覆土绿化等整治措施,大幅减小存量垃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土壤污染防控重点项目

土壤污染调查:开展全市受污染耕地详查,形成耕地污染现状信息库,分类实施管控。掌握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

土壤修复示范:实施雨城区受污染土地修复、天全县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场所受污染土地修复、天全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经济开发区永兴镇渣场综合整治工程、石棉县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整理等示范项目。实施农业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八)提升人居声环境质量。

根据城市建设进程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和扩大监测范围,从城市布局上避免噪声扰民。严格交通、建设项目审批和执法监管,强化噪声污染源头控制。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手段,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娱乐场所、道路交通等噪声源进行全面监管。加大噪声治理力度,及时处理群众投诉,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改善城市声环境。推进城镇人居声环境质量改善示范工程,建设宁静社区、宁静城市。

六、防控环境风险,筑牢安全底线

(一)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开展环境风险企业排查,建立全市环境风险企业名单,实施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督促重点风险园区、企业落实环评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工业集聚区环境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构建生产、运输、储存、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网络。提升园区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生产安全、环境安全监督管理。推进饮用水水源、跨界水体、重要生态功能区环境风险评估试点示范。通过严格行业准入、调整产业布局从源头降低突发和累积性环境风险。

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识别重点区域、流域、行业重金属、有毒有害化学品等特征污染物及其环境健康风险,划定环境与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哨点监测。落实高风险区域内项目开发健康风险评估制度。

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落实《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雅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各项措施,加强企业、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管理。推动应急队伍和应急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分区域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环保、公安、消防、安监、交通等部门应急救援长效联动,与重点企业共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构建政府、社会、企业多元共建的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

(二)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健全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优先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落实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和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实施“阳光排污口工程”,2018年底前,工业企业完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编制年度排污状况报告。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在线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逐步实现工业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统一采集、公开发布,不断加强社会监督。

落实全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对超标或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不达标或拒不整治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关停,各级政府按季度向社会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制定全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定年度达标率目标并逐年提高,建立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最佳技术推广应用机制,升级环保设施,全面完成钢铁、水泥、玻璃、燃煤锅炉、造纸、印染、化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等重点行业达标排放改造。

(三)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优化重点行业与产能布局。强化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审查把关,严格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石棉、汉源实施新建项目重金属排放量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大淘汰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依法关停达标无望企业,搬迁或关闭环境敏感区和城市建成区的涉重金属企业,加快分散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入园。

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整治。石棉县工业园区、汉源县万里工业园区加快建成配套污水处理厂,逾期未建成的采取摘牌、限批等措施。开展石棉县工业园区、汉源县万里工业园区、天全县工业集中发展区、荥经县工业集中区的废渣堆场环境风险评估调查和修复工作。尾矿渣、冶炼渣、冶炼飞灰等固体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进行规范暂存、无害化处理处置,不能利用的进行闭库处理,基本消除尾矿库环境风险。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督促涉重金属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污染物处理工艺技术可行,治理设施齐备,运行维护记录齐全,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要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继续推进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加强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监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自行监测计划,推进涉重金属废水、废气在线监测建设。

重点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

重点行业

分布区域

涉及重点重金属

铅锌冶炼、铅锌矿采选

石棉县

铅、隔、砷

铅锌冶炼、铅锌矿采选

汉源县

铅、隔、砷

铅锌冶炼(仅4家企业)

荥经县

铅、隔、砷

锑矿铅锌矿采选(仅1家企业)

宝兴县

铅、隔、砷

(四)夯实危险化学品防控能力。

以化工、医药、冶炼采选、金属制品、设备制造为重点,开展全市现有化学物质危害筛查、使用情况调查。强化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审查把关,严格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环境准入,环境敏感区现有高风险化学品项目逐步搬迁入园或关停。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生产企业建立其特征化学物质管理台账,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末端安全处置,严禁偷排。重点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实行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生追究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管控,优化运输路线,做好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督管理。

(五)提高危险废物管理处置水平。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持证经营和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医疗)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积极推动实施电子联单,建设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视频监控网络系统,推广使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加大现场核查力度,严厉打击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擅自弃置、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督促涉危废单位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

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全面清理整顿沿江沿河危废渣场堆场,对未达到规范贮存条件的场地,应采取封场措施和环境治理修复工作。开展石棉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及治理工作,研究引进尾矿渣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技术。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准入要求、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完成《四川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中危废处置设施建设任务,现有处置设施(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改造,完善危险废物暂存场安全措施。汽修、化工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采取环境污染防范措施。加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安全处置医疗废物。推动雅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正式运营。加快医疗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并加强监管,以县域为单元进行统筹规划,健全贮存、收集、运输制度,推进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落实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确保全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处理和管理,建立全封闭的分类收集、安全暂存系统。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制订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应急处置监管。

(六)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规范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严格辐射工作场所安全监督检查,规范辐射污染申报登记工作。推动全市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对重点放射源进行实时管理。加强放射性废物、废弃(退役)放射源收贮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废弃(退役)放射源做到100%收贮。强化从业人员资质与个人剂量管理,严格操作规程管理和隐患管控,提高核技术利用安全水平。规范放射源与射线装置活动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措施。推进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治理。

加强电磁环境管理。加强对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执行电磁设施(设备)应用单位电磁辐射水平监测及报告制度。在城区建设电磁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系统,实时了解电磁环境质量动态,做好信息公开。规范对广播电视发射台、中波发射台、移动通信基站及输变电设施的监管。做好电磁辐射知识科普宣传和公众沟通工作。

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市县两级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现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全覆盖。健全日常监测制度,优化监测点位,增加监测频次。落实电磁环境信息公开。构建辐射安全应急响应现代化体系,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辐射应急监测和处置辐射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强化自然灾害防控。

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以自然灾害监测中心建设为主体,做好自然地形地貌勘察研究工作,着力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报能力。重点加强地震、泥石流、山洪、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强化县(区)、乡镇、村(社区)三级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开展生态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灾害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潜在生态灾害、环境风险。

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以交通干线、旅游通道、集中居住点、重要景区等为重点,大力实施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防御工程措施,加快推进拦砂坝、防护堤、排导槽、抗滑桩、挡土墙、排水沟及植树工程建设,对受地质灾害威胁、自愿申请搬迁的群众采取应搬尽搬,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外来物种入侵、自然灾害和重特大环境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

环境风险防控重点项目

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市本级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县(区)监测设备、器材、交通工具等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重金属污染防治:建设石棉县工业园区、汉源县万里工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开展石棉县工业园区、汉源县万里工业园区、天全县工业集中发展区、荥经县工业集中区的废渣堆场环境风险评估调查和修复工作。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建设雅安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处理能力1万吨/年。实施石棉矿尾矿库综合整治工程。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能力,促进处置单位能够全面处置五大类医疗废物。

辐射风险防控:市本级及县(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核与辐射应急能力建设以及辐射应急物资的贮备能力。

七、建设智慧环保,提升治理水平

(一)构建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施《雅安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统一规划,建设跨行业、跨区域,涵盖大气、水、土壤、森林、生态、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统一规范、数据互补、资源共享、科学高效的雅安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向自然保护区、农村地区延伸,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重点流域全覆盖,地下水环境监测质量监测点位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强化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所有县(市、区)和用地类型全覆盖。强化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通过加强遥感、无人机和地面生态观测等手段的应用,推动包括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湿地以及城市、农村生态系统在内的生态监测,加快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规范化建设。

构建先进的环境预报预警体系。完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提升污染源追踪与解析能力,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建设市区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平台。开展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提升土壤风险评估和预警水平。以重大辐射源、核设施周围区域为重点,开展核辐射安全预警监测。建设生态环境风险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对生态保护红线区、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内人类干扰、破坏生态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和重要核设施流出物异常等信息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

建设一流的环境监测机构。以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为契机,结合区域布局和工作需求,在达标建设基础上因地制宜优化整合环保系统各级环境监测站能力。县(区)以执法监测能力建设为重点,对监测仪器设备、监测车辆进行更新换代升级,实现手工分析转向自动分析转变,监测全过程网络化、无纸化,拓展土壤、VOCs、机动车尾气及特征污染物监测技术支撑,夯实县级监测站的基础监测能力。完成名山、汉源、荥经、石棉、芦山、宝兴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开展服务性环境监测社会化试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环境监测,政府加强监管,构建规范有序的监测市场。

(二)构建高效的监察执法体系。

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创新基层环境监管机构设置形式,优化配置监管力量,推动环境监管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进一步加强环保综合督查、环境稽查和专项检查。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全面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管理,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强化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强化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鼓励公安部门建立环境犯罪侦查队伍。

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建立健全包括固定源、面源和移动源在内的污染源监测体系,通过手工采样实验室分析、自动监测、统计核算等手段,开展全市污染源排放监测评价和监控预警。完善重点企业污染排放自动监测设施及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运行,建成与全省统一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推动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2018年底,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管设施全面建成,并与省级数字城管等平台联通。

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结合垂直管理改革,进一步将执法重心向市县下移,加强县级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配备调查取证、移动执法终端等装备,统一执法标识,统一环境执法人员着装,保障一线环境执法用车,继续规范环境执法。推广无人机等智能监控技术手段在生态破坏、大气污染源识别和执法取证等领域的运用,实现执法智能化。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工业污染防治、农业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垃圾处理、机动车船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责任,按职责开展监督管理。培养环境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监察执法要点、熟悉环境执法程序、规范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做到依法、严格、规范执法。

(三)构建现代化智慧环保体系。

构建全市统一的数字环保体系。通过信息资源大集中、数据大整合、平台大共享,实现全市环保“一张网、一套数、三门户、三张图、四体系”。一张网为建设全市环保专网;一套数是规范全市环保数据,保持数据一致性,提升数据标准化、智能共享和交换能力;三门户是构建全市环保统一的外网门户、内网门户和移动门户;三张图为绘制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图、污染源状况图、环境监管网格图,为环境决策支持提供支撑作用;四体系是建设统一的机房基础设施体系、安全体系、运维管理体系、接口和标准体系。通过构建统一的数字环保体系,提升全市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统计、环境预警与应急信息化能力以及环境行政管理和信息公开能力,实现雅安市环境信息资源数据高效利用,为企业、公众、管理者提供实时可靠的环境信息资源。

加强环境电子政务建设。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与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雅安市环保综合门户网站,建设“雅安环保”APP或者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实现环境服务、环境咨询、环境预测、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政务办公、违法曝光等功能。大力推动市、县两级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确保各县(区)环保部门有机房、有硬件软件、有专人管理、网络安全通畅,全面提高电子政务水平。

(四)强化环境管理决策支撑。

打造专业的环保队伍。加强全市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环保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大力充实一线监测队伍,完善环境监测人员选拔、培训、考核制度,提高监测队伍专业化水平。根据县(区)经济发展状况、环保工作任务量,合理配置基层环境监管力量,对乡镇、园区配置环境监管人员,鼓励条件较好的村、社区建立农村环保监督员。

加强环境统计调查。推进资源环境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扩大环境统计范围,梳理污染物排放数据,全面提升环境统计数据质量。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完善生态环境基础信息库。建立全市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实现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管理。

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大力推进环保科研、环保咨询、污染治理工程服务等环保服务业发展,探索组建生态综合治理联盟和绿色产业发展联盟。推进雅安市环保重点课题攻关,开展区域性环境状况调查与环境容量评估,为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打好基础;与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攻关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污染土壤修复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引进推广废水深度处理技术、再生水回用技术,为建设海绵城市提供技术支撑;依托雅安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建立雅安区域高分辨率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实现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废旧金属回收熔炼等污染防治技术研究。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项目

监测能力建设:市本级和县(区)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硬件升级、设备购置、具备有机物和重金属监测能力);宝兴县建设水环境在线监控平台;汉源“三谷庄”国控断面自动监测站房建设;雅安市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自动监测站(南郊水厂或九龙水库)及预警信息系统项目能力建设;新建雨城区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中心城区建设80套大气环境质量微观监测点;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质控比对源解析系统及预警预报信息系统能力建设;城区内交通干线设置一套机动车尾气排放遥感监测系统;自然保护区天地一体化遥感综合监管评估系统研发与建设。

环境信息能力建设:雅安市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雅安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雅安市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

监察能力建设:市本级和县(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信息化、硬件扩充升级、警务室建设等);应急现场监察、处置能力建设;雅安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园区环境保护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监察执法取证、办公、现场检查等工作设备。

八、深化制度改革,推动多元共治

(一)完善环境法治建设。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节约能源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雅安市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现行地方性规章中与推进绿色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制定实施《雅安市村级河长制条例》《雅安市青衣江水环境保护条例》。

推进环境司法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健全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制度衔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逐步健全专门审判机制。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机制,健全法律援助机制。推进环境损害鉴定纳入司法体系,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对重特大污染事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环境执法监督。推进环境执法体制改革,依法赋予基层环境执法部门行政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统一环境执法人员着装,保障一线环境执法用车。建立权责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明确执法机关和人员责任以及尽职免责事项,统一执法尺度,公平执法。推动环境违法从后果严惩向行为严惩转变。加强测管协同,提高执法监测能力。

(二)健全环保市场机制。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明确国土空间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使用者、监管者的义务和责任。创新自然资源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实现形式,推动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适度扩大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担保、入股等权能。加快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优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提高资源价格形成市场化程度。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补偿”原则,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探索建立工矿用地生态补偿制度,逐步在森林、湿地、矿产等资源领域开展试点,构建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和生态补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引导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之间、流域上下游之间,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探索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制度。

发挥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作用。积极落实国家消费税、燃油税、资源税的调整和实施,做好排污费改税政策衔接工作。落实脱硫脱硝除尘环保电价政策及“双高”行业差别化电价、阶梯性水价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废水深度处理、资源循环利用、工艺清洁化改造、绿色低碳产业、秸秆综合利用等的税收优惠和专项补贴。实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健全绿色消费政策。开展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建立绿色信贷制度。

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着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业园区集中治污设施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项目,鼓励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开展污染治理。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

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建立制度化的生态环保财政投入预算保障机制,用好绿色低碳、循环经济、节能环保、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建立以奖代补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探索创新政府让利型税收、优惠或补贴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绿色产业发展。支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完善绿色信贷制度,鼓励企业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造林信贷担保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上市。探索设立雅安绿色发展基金,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三)强化党政环保责任。

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对区域流域资源环境相应担责,有关工作部门及其有关机构(主要领导人员)按照职能相应担责,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将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做决策、抓工作、促发展的具体行动。市政府强化统筹和综合管理,县(区)政府重在执行落实。强化环保依法督政,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主体责任,实施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评制度。全面落实《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区域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逐步降低对天全、宝兴、石棉县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地区领导干部GDP考核权重。

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核算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实物量账户并公布核算结果。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依法界定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雅安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且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稳步推进县(区)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强化县、乡政府环境保护职责,明确乡镇(街道)为承担环境保护职能职责的机构。建立健全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要求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执行环评、“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衔接的管理机制,执行四级环保部门联网审批系统。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机制。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强化县(区)环保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地方和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的实行约谈通报。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落实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治污设施、应急措施、信息公开,实施能效和环保“领跑者”制度,树立环保标杆,采取财政补贴、荣誉奖励等措施,激励企业推动资源节约、清洁生产、绿色发展。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将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行为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在金融支持、公共采购、资质等级评定、评先创优等工作中,将企业环境信用状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加快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完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制,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依法严惩重罚,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以损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赔偿额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幅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做好排污单位的行业自律。

(五)实施环保全民行动。

全面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同时健全公众反馈机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开放,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通过互联网实现面向公众的在线查询。推进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完善环境公众参与制度。搭建互联网、电话热线、微博微信等平台,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保事务和绿色发展。鼓励公众对污染现象“随手拍”“随手传”“随手报”,积极举报、监督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公众对改进政府部门环保工作积极表达建议,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加强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监督引导,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文明氛围,形成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监督机制,让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绿美雅安成为全市人民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完善环境公益诉讼。鼓励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发挥环保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强化环境诉讼权的司法保障,细化公益诉讼的法律程序,加强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技术支持,引导公众和环保团体有序参与、有序保护和有序维权。

九、强化组织实施,严格评估考核

(一)明确规划任务分工。

各级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与上级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将规划实施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把规划目标、约束性指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公布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

职能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在大气、水、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建立协作机制,各司其职,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二)推进重点项目实施。

雅安市“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环保支撑能力建设、生态保护与建设七大工程。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以项目库的形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对入库项目进行更新,补充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剔除不再符合储备范围或无法实施的项目,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提高环保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政府要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推进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项目治理,强化项目绩效管理。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市场,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回报补贴机制与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积极推进环境治理依效付费机制和环境绩效合同服务。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推进项目前期准备、方案批复、开工建设后运营管理等各阶段工作。

(三)积极推动交流合作。

扩大开放合作,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与先进城市加强绿色发展交流合作,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引进资金、先进技术装备、专业人才和管理经验。深化与成都平原经济区各市的环境保护协作,推进解决区域大气复合污染,联合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配合建立长江经济带流域污染治理、风险预警、信息通报机制,共同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立“市级统筹协调、县(区)联动推进”机制,推进环保科技合作和科技资源开发共享,共同解决跨行政区域的流域治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问题。

(四)加强规划跟踪评估。

开展规划年度调度,掌握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形成分级负责、逐级推动、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2020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结果向省政府报告,并作为对地方党委政府“十三五”时期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规划任务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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