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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2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答复的函(雅发改产业函【2018】22号)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6-14 16: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李权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独立工矿区加快转型发展的建议》(第 13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参照民族地区电力政策,将县域内水电发电量30%留存地方,支持矿区产业转型发展”。

近年来,我们一直在极力争取留存电量政策。2010年经省上同意,我市启动了留取在雅大中型水电站部分电量供雅安使用工作(简称“30%留电”),累计实施留电5亿多千瓦时,极大缓解了市内电力供需矛盾。从2010年6月起,迫于节能减排压力及国家取消优惠电价的通知要求,省政府停止了雅安30%留电政策。之后,我们又以瀑电库区留电、藏区留电等多种渠道积极争取。

为支持雅安“4·20”地震灾后重建和水电资源就地转化,2013年,经积极争取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同意雅安市实施留存电量价格政策,每年留存电量总量控制在15亿千瓦时以内,实施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按照《雅安市留存电量价格政策扶持产业重建实施办法》规定,重点对符合条件的新投产企业、重点优势企业、用电增量企业、税收增量企业等予以扶持,石棉县有20余家企业享受留存电量政策资金补贴。

三年留存电量政策执行到期后,为促进芦山地震灾区“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我委积极向国家、省发展改革委争取雅安留存电量价格政策。经多方努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雅安留存电量价格政策继续执行两年,但也明确答复留存电量价格政策是特殊时期出台的特殊政策,不可延续。

二、“加大中央财政支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石棉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问题。我委一直以来,积极帮助向国家、省上争取石棉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相关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委领导多次赴国家、省发改委专题汇报有关情况,请求国家、省上给予政策和项目支持。2013年-2017年石棉县共获得独立工矿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9378万元。其中:2013年,获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850万元。2014年,获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103万元。2015年,获得转移支付资金8856万元。2016年,获得转移支付资金5085万元。2017年,获得转移支付资金5484万元。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积极向国家、省发改委再专题汇报石棉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中存在的困难,请求国家继续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扶持矿区加快全面转型升级。

谢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上回复如有不妥,请函告或电话联系。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联系人:韩煜华         联系电话:224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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