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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公安局 对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26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7-16 10: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李微、王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雅安主城区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第26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机动车管理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非机动车的管理,一直以来都是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由于雨城区老城区城市道路规划陈旧,非机动车道较少,新城区非机动车道断头路较多,机非混行情况严重,加之非机动车管理力度不够,非机动车驾驶人遵法和安全意识淡薄,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混乱,交通违法现象突出,极易造成交通拥堵,引发交通事故,影响城市形象。

一、非机动车管理现状。

为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强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治理,交警支队于2015年成立了直属三大队,专职非机动车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公安部等四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超标电动车管理的通知》、雨城区人民政府制定的《雨城区营运三轮车集中整治方案》及《关于开展雨城区城区无牌无证人力、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等工作要求,从2015年以来,交警支队通过开展多个波次的整治工作和非机动车登记注册工作,共查处人力客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1000余起,收缴人力客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1020余组,暂扣人力客三轮车1000余辆,无牌电动三轮车769辆,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1人,注册登记两轮电动车91362辆,其中雨城区38805辆。目前在雨城区城区内有运营资格的人力客运三轮车为880辆;非法营运的“黑三轮”约100辆(经过治理后)。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源头治理。

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源头治理,严格把关。对于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别是对安装大功率电机、随意更改技术参数的,加强监管力度,禁止进入销售领域。只有堵住非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的源头,才能净化销售市场,从生产、销售环节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切实保障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规定得到实施。

(二)加强路面执法力度。

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机动车未登记上牌上道路行驶、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处罚力度。同时,结合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给予“三选一”处罚方式:一是驾驶人前往指定学习点,进行一定时间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二是驾驶人利用朋友圈,发布自己违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认识到自身过错的信息,同时邀请好友为其点赞到规定数量进行宣传学习;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依规接受处罚。

(三)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建议市人大结合雅安实际尽快出台相关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或规定,发挥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推动雅安市非机动车管理工作开展。

雅安市公安局

2018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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