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经开区快查快处,边查边改 强力推进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整改

来源: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8-11-16 16: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8年11月5日,经开区收到《关于交办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的函》环督雅交〔2018〕4号交办第D510000201811040049号投诉案件后,按照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安排,经开区党工委委员周显祥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6日,市委常委、总工会主席、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王加良,市政协副主席、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张桥分别组织到现场边督边改。市城管执法局直属一大队赓即依法启动立案程序,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承建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与此同时,经开区规建局督促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迅速行动、立即整改。施工单位安排3台洒水车对施工场地及施工作业影响路面进行不间断冲洗;安排施工人员50余人,对施工沿线裸土覆盖、修补约27000平方米;对施工作业区增加喷淋降尘设备600m,完善施工围挡400㎡,冲洗设备3套;安排专职保洁人员5名对县道交叉口、车辆出入通道进行日常清扫保洁;工程沿线裸土已全部覆盖,为进一步解决县、乡、村道路过往车辆造成的路面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已对县、乡、村道接入新建市政道路段进行沥青铺设。

8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村社回访群众代表1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9日,市城管执法局直属一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对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扬尘抑制措施不到位”的违法事实进行了10万元的处罚(雅执罚〔2018〕第260号),并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噪音污染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该施工区域未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内,周边道路属于县乡村道路,过境车辆较多。主管部门已要求施工企业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公告附近居民。

在该群众举报案件调查、办理过程中,经开区约谈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6人,问责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3人。案件相关办理结果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an.gov.cn)集中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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