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八届少数民族艺术节将于2018年10月在宜宾市举行,按照《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举办四川省第八届少数民族艺术节的通知》(川文办发〔2018〕238号)要求,我市将组队参加展演,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体活动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8年10月23—28日(暂定)。
(二)地点:主会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分会场:宜宾市珙县、兴文县等区县。
二、演展内容
(一)四川省少数民族舞台艺术精品大赛(音乐、舞蹈)民族散杂地区(业余组)组台比赛。我市将选送2个节目参加比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四川省第八届少数民族艺术节乡村艺术大展。我市将选送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各15件,工艺品和文创产品30件参加乡村艺术大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组织保障
成立雅安市参加“民艺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华 市文体广新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 组 长:熊福建 市民宗局副局长
刘晓琴 市文体广新局副局长
成 员:杨贤斌 市文化馆馆长
代学梅 市文体广新局文艺科科长
刘晓航 市民宗局民族科科长
“民艺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广新局,负责活动筹备期间日常事务,刘晓琴任办公室主任(兼),杨贤斌任办公室副主任(兼)。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展演活动组。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主体。作品的报送主体为各县(区)文新广局。
(二)报送程序。参加演展作品和人员的身份确认,均由各县(区)文新广局、民宗局负责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统一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报送时间截止后,所报资料一律不再更改。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舞台艺术精品大赛”。2018年7月23日前,各县(区)局报送拟创作参赛选题反馈表(附件1);8月20日前,入选作品推荐单位按照要求报送参赛作品相关资料,一式三份。
联系人:陈敏 13056593600
2、乡村艺术大展。2018年8月20日前,各县(区)局报送美术、书法、摄影、工艺品和文创产品推荐统计表,一式三份。逾期未报或报送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视作放弃(入展作品实物报送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民 17738310894
五、相关事项
(一)“民艺节”期间,规定人数内人员(35人)的工作餐由大会统一安排(超出规定部分人员,费用自理);演展所涉及的创作、排练、交通、住宿、误餐、保险等相关费用,原则上由各演展单位自理。如能争取到专项工作经费,则拟对演展单位给予一定补贴。
(二)各县(区)局可组织人员前往观摩,费用自理。
(三)工作联系:
市文体广新局:代学梅 15328161688
王 冉 18283596882
市民宗局:刘晓航 18080585206
周 敏 1580814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