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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雅安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第二批)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10 17: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

第二批(2018年11月10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510000201811040014雅安市雨城区瓦窑坡沙溪村2组的饮水问题。现在村里的用水是通过胶管引的山水,特别是到夏天一下雨胶管就会冲断,需要派人反反复复的维修,经常断水。另外天气变化会导致水质很差。饮水问题涉及到200多人。诉求:更换胶管,解决经常断水的问题。雨城区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雨城区北郊镇沙溪村2组目前用水是一简易供水工程,通过胶管引的山水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雨城区北郊镇沙溪村2组水源为北郊镇福国村的李家沟,输、配水管均为PE管,有蓄水池一口(200立方米)。
         2.关于雨城区北郊镇沙溪村2组夏天一下雨胶管就会冲断,需要派人反反复复的维修,经常断水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
         3.关于雨城区北郊镇沙溪村2组用水因天气变化会导致水质很差问题。11月5日,现场核查组,对沙溪村2组供水系统现场核查发现存在蓄水池池底有少量泥沙沉积、管网末梢水肉眼可见少量泥沙,输水管网跨度大,易堵塞和渗漏的问题。现场初步判断水质差。该问题属实。
属实责任领导: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廖鹏
    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区水务局
    协办单位:雨城区北郊镇人民政府、雨城区卫计局、雨城区环保局。
    责 任 人:雅安市雨城区水务局局长  杨义   北郊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军
          从11月5日开始,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廖鹏同志全程敦促、督导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区水务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北郊镇人民政府现场检查,积极开展了该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一)关于北郊镇沙溪村2组目前用水是一简易供水工程,通过胶管引的山水问题处理情况。
         沙溪村供水工程使用的是正规厂家四川华西德顿塑料管道有限公司生产的PE管,有卫生许可证和检验报告,可以用于生活供水,暂不需要更换。已在现场向群众作了耐心解释,群众均表示认可。
        (二)关于雨城区北郊镇沙溪村2组夏天一下雨胶管就会冲断,需要派人反反复复的维修,经常断水问题处理情况。
         雨城区人民政府责成区水务局、北郊镇和沙溪村共同对供水工程加强管理,及时维修供水管道。北郊镇已落实供水管道维修经费,按照每年5000元下拨资金到沙溪村村委会。现沙溪村2组的供水确定了专人管理,安排落实专人加强对供水站的值守,及时维修了输配水管道。
         (三)关于雨城区北郊镇沙溪村2组用水因天气变化会导致水质很差问题处理情况。
          11月6日,雨城区水务局对供水管网新安装冲沙闸,每月对蓄水池进行冲砂换洗,北郊镇政府每半年对蓄水池进行彻底冲洗(11月6日已完成冲洗一次),通过冲洗后管网末梢水无可见泥沙。同时雨城区水务局按规程加强对原水加药消毒处理。在以上措施整改完成后,雨城区委托雅安市雨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1月7日对该处管网末梢水进行了抽样检验,11月9日出具了《检验报告书》(雅雨疾(水)检字﹝2018﹞第351号),检验结果表明:抽检样品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具体检验结果如下:1.总大肠菌群未检测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2.菌落总数1CFU/ml,标准值为≤100CFU/ml;3.色度<5度,无异色,标准值为≤15度,无异色;4.浑浊度1.25NTU,标准值为≤3NTU,净水条件限制时5;5.臭和味为无异臭、异味,标准值为无异臭、异味;6.肉眼可见物为无,标准值为无;7.化学耗氧量0.201mg/L,标准值为≤3mg/L,水源限制时5;8.氨氮<0.02mg/L,标准值为≤0.5mg/L。截至目前,村民用水正常,水质达标。
2D510000201811040049雅安市名山区前进乡桥篓村物流园区大道修建工程中,该工程由中国五冶公司承建,运土车扬尘很大和夜间施工到11、12点扰民。请对扬尘和噪音进行治理。名山区大气,噪音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有施工扬尘和噪声。其中,扬尘方面:一是工程与县道多处交叉,存在扬尘污染;二是沥青混凝土面层未及时清扫,过往车辆较多,造成扬尘。
    噪声方面:项目位于永兴镇桥楼村,未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未办理夜间施工噪声排放手续,存在夜间施工机械噪声现象,一定程度影响群众休息。
属实责任领导: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周显祥,责任单位: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局,责任人:经开区规建局局长范勇,经开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王鑫。
      1.对扬尘问题的处理情况。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局对施工单位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印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约谈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6人,要求施工单位在11月7日前全面完成扬尘防治整改。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一大队立即依法对施工单位立案调查,对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在雅安经济开发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事实进行了10万元的处罚(雅执罚〔2018〕第260号),并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已安排3台洒水车对施工场地及施工作业影响路面进行不间断冲洗;安排施工人员50余人,对施工沿线裸土覆盖、修补约27000平方米;对施工作业区增加喷淋降尘设备600m,完善施工围挡400㎡,冲洗设备3套;安排专职保洁人员5名对县道交叉口、车辆出入通道进行日常清扫保洁;工程沿线裸土已全部覆盖。2018年11月8日完成整改工作。
    2.对噪音问题的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该施工区域未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内,周边道路属于县乡村道路,过境车辆较多。主管部门已要求施工企业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公告附近居民。
追究经开区规建局局长范勇同志重要领导责任,给予提醒谈话;追究经开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王鑫同志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提醒谈话;追究经开区规建局工作人员郑同军同志直接责任,给予诫勉谈话。
3D510000201811040036雅安市名山区。成雅高速两边的排水山沟,杂草野树多年无人管理,水沟无人疏通,影响了周围农田,引起洪水泛滥。已经多次向高速路保洁公司、当地政府反映,都没有解决。名山区其他污染11月6日上午9:00点成雅分公司雅安管理处会同雅安市交通局、名山区政府及当地乡政府、村委会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查看。该段边沟处于成雅高速K1912+200段,该路段属于填方路段,成雅向和雅成向的边沟长有杂草,但能正常排水,该路段的水流汇集至成雅向K1912+100左右,排入地方水沟,地方水沟截面尺寸较小,两侧的农田种有茶树。据当地村书记介绍,在雨季流水量较大时,地方水沟会有水溢出到两侧的农田里。经在现场与当地解放乡的乡长和文昌村的书记等商量,成雅公司雅安管理处负责清理边网内的杂草,地方水沟截面尺寸较小的问题由属地乡、村负责解决。属实11月6日,成雅分公司雅安管理处迅速联系施工单位现场查看后并要求施工单位尽快组织人员设备进场施工,11月7日始,施工单位组织25人进入现场施工。网外边沟也由名山区解放乡政府进行整治。截至11月9日已全部完成,共清理边沟697米,其中:雅成向357米,成雅向340米。
   
4D510000201811040008雅安市天全县。青衣江上游思经河盐化厂(生产氯酸钾和高氯酸钾)的污水直接排水排放到河里,河里鱼虾都死了,废气直接排放,污染严重。2008年就开始反映这个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官商勾结不解决问题,污染费也不给老百姓,周边有很多老百姓得癌症死了,民族村已经成了癌症村,向中央巡视组反映,下来调查的时候乡上、县上弄虚作假,乱写回复,根本没去实地找老百姓调查,希望对周边的村民搬迁或者是将这个盐化厂搬迁。天全县水,大气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污水直接排水排放到河里及废气直接排放,污染严重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生活废水经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此外未发现其它废水排放痕迹,废气经四级串联碱液吸收、一级水吸收后排放,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污染物达标排放;
    2.关于河里鱼虾都死了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查阅思经乡河长制工作巡查记录,走访部分干部群众,结果显示,该区域近年来未出现过鱼虾大规模死亡事件;
      3.关于2008年就开始反映这个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官商勾结不解决问题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公司建厂生产以来,陆续有群众反映该公司存在污染问题,天全县政府进行了逐一调查处理,比如对村民杨某的投诉及诉求进行多次沟通协调,签订息诉息访承诺书;
    4.关于污染费也不给老百姓问题。排污费一律按要求上缴财政,不存在污染费不给老百姓的问题;                                  5.关于周边有很多老百姓得癌症死了,民族村已经成了癌症村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村2013年以来的肿瘤年平均发病率为2.89‰,与县、市、省和全国肿瘤发病率无明显差异;
      6.关于向中央巡视组反映,下来调查的时候乡上、县上弄虚作假,乱写回复,根本没去实地找老百姓调查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中央巡视期间交办的信访件办理情况均逐一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将回复送达了投诉人,案件已办结;
    7.关于希望对周边的村民搬迁或者是将这个盐化厂搬迁的诉求。经核查,该厂卫生防护距离内无住户,不涉及村民搬迁问题。
属实关于2008年就开始反映这个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官商勾结不解决问题的问题。
    责任领导:市委常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白云
    责任单位: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余刚平
    市环保局、天全县人民政府将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尽力协调群众与企业关系,鼓励群众采取司法途径解决污染赔偿等诉求。同时畅通“12345”、微信、网络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增加检查、监测频次、有效运用网格化监管体系等手段,加大对四川天源天泉盐化工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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