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6年雅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11-06 17: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6年雅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

评价结果公报

雅安市统计局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6日

根据《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雅委办发〔2017〕17号)和《雅安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雅安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要求,现将2016年雅安各县(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表1:2016年雅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排序

地区

绿色发展指数







公众

满意度

资源利用指数

环境治理指数

环境质量指数

生态保护指数

增长质量指数

绿色生活指数

石棉县

1

2

6

1

1

6

8

1

名山区

2

1

5

7

8

1

3

7

天全县

3

7

3

3

2

8

4

8

荥经县

4

3

8

5

5

3

7

2

汉源县

5

4

4

4

6

7

5

6

芦山县

6

6

2

8

3

4

6

3

雨城区

7

5

7

6

7

2

1

5

宝兴县

8

8

1

2

4

5

2

4

注:1.本表中各县(区)按照绿色发展指数从大到小排序。若存在并列情况,则下一地区排序向后递延。2.公众满意程度因数据四舍五入影响,存在部分县(区)得分(详见表2)相同而排位不同。

表2:2016年雅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

地区

绿色发展指数







公众

满意度

资源利用指数

环境治理指数

环境质量指数

生态保护指数

增长质量指数

绿色生活指数

雨城区

82.97

83.77

80.52

92.55

77.02

81.17

77.78

92.0

名山区

84.35

93.34

84.88

91.65

66.02

82.02

75.07

89.2

荥经县

83.62

86.44

79.33

94.95

82.09

76.62

70.02

93.8

汉源县

83.49

85.81

84.90

96.83

77.76

67.38

73.41

89.7

石棉县

85.24

86.55

84.86

97.98

87.83

68.22

69.37

96.6

天全县

84.0

81.31

88.73

97.28

84.57

65.95

73.92

88.3

芦山县

83.45

83.62

91.10

89.15

82.54

70.49

71.60

92.3

宝兴县

82.01

70.94

92.12

97.65

82.26

68.87

77.34

92.0

附注:

一.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按照《雅安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绿色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测算。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共49项评价指标。其中,前6个方面的48项评价指标纳入绿色发展指数的计算;公众满意程度调查结果进行单独评价与分析。

二.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率这一指标,2016年暂无数据,为了体现公平性,其权数不变,指标的个体指数值赋为最低值60,参与指数计算。

三.计算绿色发展指数所涉及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均按照2016年度核算数据进行测算。

四.公众满意程度为主观调查指标,通过四川省统计局调查中心组织的抽样调查来反映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调查采取分层多阶段抽样调查方法,通过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随机抽取城镇和乡村居民进行电话访问,根据调查结果综合计算各县(区)公众满意程度。

五.本公报由雅安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