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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市政协四届2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10-10 16: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王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我市传统民居的建议》(第11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历史文化遗产是地区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也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您在提案中提及的建议也是我局重点工作之一,我局近年组织、参与了一系列的传统民居保护工作。2015年10月,我局配合市政协开展了雅安市城乡特色民居调研工作,对全市潜在的传统特色民居进行摸底调查,分析传统特色民居在保护、开发和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相应措施。2017年4月,我局组织编制《雅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再次对全市传统村落、具有代表性的民居进行实地调研,同时开展我市第二批历史建筑认定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征集社会民众意见,最终认定李家大院等14处历史建筑,并进行挂牌保护。为能在保护好传统民居基础上,合理对其进行利用,充分发挥其历史价值,我局拟结合正编制的观音阁、气象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在街区内选择几处具有代表性的历史建筑开展活化利用试点工作,探索保护新思路。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7月20日

(联系人:周永川,联系电话:1520810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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