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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市政协四届2次会议第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10-10 16: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民革雅安市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在城市规划中建立交通影响评价机制的建议》(第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目前我市中心城区雨城区机动车(小汽车)登记注册保有量54962辆,在平日上下班高峰期、节假日时已存在交通拥堵、交通组织混乱、停车困难等问题,在老城区尤为突出。因此,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建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机制很有必要。现我市虽无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相关制度、规定,但在城市规划编制、建设管理工作中,我们也开展了城市交通影响分析、评价等相关工作。

一、城市规划编制方面

(一)城市总体规划

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针对中心城区城市动、静态交通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综合性的分析研究,并形成了城区交通专项规划。

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存在主要问题:一是路网结构不明晰,道路使用功能不明确。现中心城区各组团、片区内均存在着道路走向零乱、支路联系薄弱、断头路多等问题,青衣江两岸横贯东西的主干道之间缺乏较高等级的道路连接,影响了路网整体效益的发挥;二是公交发展滞后,公交系统设置不合理。中心城区公交线路少,重要路段重复系数小,各条线路上的公交车数量太少,导致公交出行的等待时间较长,影响居民对于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的选择。三是跨江交通日趋饱和,瓶颈现象突出。四是停车设施建设滞后,难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停车场泊位数少,专用停车场的利用率低。停车设施建设滞后难以适应城市总体发展需要,成为制约城市进一步发展的因素。

根据上述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规划确定了城市交通发展目标,即建设以公共交通、步行和非机动车出行为主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具有山水城市和生态城市特色的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同时,形成城市内部交通运输骨干路网结构。明确城市交通路网建设主要方式:一是优化路网结构布局,与城市发展协调。针对中心城区不同组团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规划方法。老城区,以现有路网为主,采取加密支路路网、打通断头路的方法,提高道路微循环系统的效率;新城区根据城市定位和地形,构建以方格网为主的路网形态(大兴片区)。组团与组团之间至少规划两条主干路连接;二是构筑分流的城市道路系统,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中心城区干路网分为组团间主干路、城市主干路和次干路。构筑内部与过境交通分流道路系统。通过组团间主干路,分流过境交通从城市边缘经过,避免穿越城市内部。城市内部交通主要靠城市主干路和次干路实现。构筑客运与货运交通分流道路系统。沿城市边缘规划货运走廊,用以减少货运交通对城市内部客流交通的干扰;三是强化越江通道建设,便捷组团交通联系。规划新建过江通道6座,其中青衣江新建过江通道3座,周公河新建通道4座。同时为方便和鼓励居民步行和非机动车出行,规划步行桥5座,其中青衣江4座,周公河1座。规划实施后,中心城区将有大小通道19座(包括步行桥)。

(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姚桥、大兴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结合功能分区、各地块开发强度等内容,规划对城市道路横断面、路口交通组织方式以及各地块的机动车出入口方位、机动车停车数量等进行了细化。

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

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的地块条件拟定、规划方案审批等均严格落实城市规划提出的交通条件要求。各建设项目在方案阶段,要求建设单位深化地块交通组织设计,形成项目场地内、外交通组织方案,并通过专家技术审查、规委会审议(市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参加),以确保建设项目交通组织科学、合理,减少对城市道路交通的影响。针对部分交通流量大、交通方式复杂的项目,也采取了交通影响分析评估作为方案审批的依据,如雅安综合客运枢纽、正黄金域首府2号地块、中农批等项目。

三、下步工作计划

提案中关于“建立规范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机制,强化部门统筹、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强化政府管控能力”等的建议很好。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机制的建立,能够改善和优化提升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组织,符合我市中心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需要。

经了解,目前省内成都、绵阳、泸州制定了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其中成都市由规划部门制定,绵阳市由规划、建设、交警部门联合制定,泸州市由交通部门制定。各市制定的规定旨在优化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组织,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从建设项目的性质、所处的区位、建设规模等方面,分类确定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具体建设项目,以及明确交通影响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如成都市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

一是居住、商业、服务、办公类建筑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如下表:

二是停车泊位超过100个的医院、超过200个的场馆和公园项目;

三是长途车站、公交站场、公共停车场及制定区域内的加油站项目;

四是用地规模超过100亩的物流、工业项目;

五是需在城市主干道及以上道路一侧设置机动车出入口的建设项目;

六是涉及交通需求可能增加的规划调整项目等。

从上述分类看出,成都市主要是对交通量大、人流集聚、交通组织复杂的区域以及建设项目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相关工作。

后期,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优化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组织,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我们将根据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在务实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下,借鉴成都、绵阳、泸州等市的经验,联合市交通、交警等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

此函。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7月18日

(联系人:李海超,联系电话:1592854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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