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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9-20 10: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

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

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

5、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全市核安全、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10、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11、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3、负责拟订全市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中央、省环保督察扎实抓问题整改。今年以来,中央、省相继对我市进行了环保督察,在督察中,我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重要战略思想为统揽,深化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环保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重点关注的8个方面问题”、“易被追责的5种情形”和“需要梳理的3个清单”,配合环保委办扎实做好了迎接中央、省环保督察有关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意见》,确立了以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提升促进环保问题整改的工作思路,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环保督察以来,共承办市委、市政府研究环保专题会议37次,收集整理档案36卷5875份。截至目前,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469项,已完成403项,完成率85.9%;新发现环境问题2290个,已完成整改1789个,完成率78.1%;省政府交办的109件环境保护类信访案件已办结107件,办结率98.17%;接受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33批325件,均办结,按照既定整改方案,已完成整改282件,43件正在整改中。国家环保部挂牌督办的猪儿嘴饮用水水源地环保问题已完成整改,省挂牌督办的雅康高速公路生态环保问题正在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确保12月31日前完成。

2、围绕省下达目标扎实抓目标任务完成。一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有序实施。我局以政务目标的形式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实行日报、月报制度,督促企业正常使用减排设施。预计全市关停淘汰企业14家,完成清洁能源替代11家,水泥行业降氮脱硝4家,削减化学需氧量525吨,氨氮58吨,二氧化硫304吨,氮氧化合物1660吨,预计能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取得进展。制定了《雅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和《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行动方案》等文件,签订了《雅安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投入环保专项资金1000万元,组织开展3轮环保督察“回头看”专项检查和1次交叉检查,实施“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措并举,不断加大城市大气环境治理。1-10月,我市中心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9.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4.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84.8%,PM10预计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三是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严格保证。实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立水源地管理档案,每月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水质达标率100%。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大力整治猪儿嘴饮用水水源地,选定青衣江黄泥岗饮用水水源地为新的市级饮用水源地。已编制完成《雅安市青衣江黄泥岗饮用水水源地技术划分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取水口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建设已经建成并正常运行。

3、围绕实现环境安全扎实抓风险防控。一是大力开展环境执法。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和“利剑斩污”活动,集中检查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和企业、涉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水泥行业等环境风险点,截至目前,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55件,处罚金额2329.06万元。有效降低环境风险。继续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对清理发现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分类处理,制定整顿任务清单和进度计划表,截至目前,全市清理出364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三个一批”的处置原则,已完成处置356个,完成率98%。二是全面加强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安全转移危险废物130批次。全市6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均落实许可证管理,实行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源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累计发放排污许可证8家。三是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设置环境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应急事故调查、应急信息等科目,积极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5月我局成功处置青衣江上游一私人油库柴油外泄到青衣江事件,联合雨城区环保局对该点进行了查处,并对雨城电站及下游的大兴电站和龟都府电站进行拦油、吸油处置,该事件未对下游河流水质造成环境影响。

4、围绕精准目标扎实抓脱贫攻坚。继续落实局领导与第一书记1对1联系督导的“1+1”领导联系机制,局领导每月到村调研不少于1次,每月召开例会1次,督导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局主要领导多次到万年村对接产业扶贫工作,已促使上海两家企业与万年村达成合作意向。先后在荥经县万年村实施了村支部活动室建设、饮水工程、道路基础设施,投入资金30多万元,解决了4个村组53户262人饮水困难问题,为万年村图书室捐赠图书144册,为第一书记解决扶贫工作经费1万元。按计划今年完成了1户3人脱贫,预计能实现“村摘帽”的目标。

5、围绕走绿色发展之路扎实抓生态文明体制改革。2017年我局牵头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共7项,局党组始终把改革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主要领导做到了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起草《关于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出台。截至目前,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余6项改革任务有序开展。

6、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紧扣环保工作廉政关键风险点,开展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环保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项目、节日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等为专题的全市范围党风廉政专项检查,采取交叉检查、“一对一”、“背靠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向监管服务对象发放《雅安市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廉政监督举报书》150余份,对系统内干部职工开展个别谈话86人次,走访企业65家次,查阅资料563份。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专项资金无一风险点。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本年收入合计535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10.66万元,占99.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7.63万元,占0.89%。

2017年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本年支出合计310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58万元,占28.35%;项目支出2222.67万元,占71.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38.4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81.33万元,增长87.3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0.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33.74万元,增长57.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0.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52万元,占3.54%;医疗卫生支出47.64万元,占1.60%;住房保障支出54.93万元,占1.84%;节能环保支出2772.05万元,占93.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9.85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90.89万元,完成预算99.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化。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95.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26.99万元,完成预算97.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化。

3.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8.40万元,完成预算101.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支出决算为113.2万元,完成预算105.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项增加。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支出决算为715.88万元,完成预算379.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项增加。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4.9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9.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4.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5.98万元,完成预算9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0.26万元,占98.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2万元,占1.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0.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27.47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1辆(其中8辆由各县区环保监察支队使用),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11辆、金额327.47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执法。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2辆(其中8辆由各县区环保监察支队使用),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5辆、载客汽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79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监察,环境监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327.43万元,增长619.78%。主要原因是执法用车购置。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7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7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环保监察及环境监测,环保督察等接待。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3.77万元,增长197.33%。主要原因是2017年接待量上升。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9.58万元,比2016年增加45.07万元,增长5.4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7.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7.1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执法及监测设备采购,环境网络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2辆(其中8辆由各县区环保监察支队使用),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目标动态监控执行不到位,二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充分,三是履职成效中环境质量未达到上级下达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目标动态监控,二是充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三是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质量指标。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1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1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完成各项环境指标(20)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市控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目标不够合理,二是使用效率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制定更加合理的绩效目标,二是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市控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3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10

生态效益(可选项)

10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10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6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机构合并资产转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年度本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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