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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8-09-18 17: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水务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水务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拟订全市水务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和跨县(区)中长期水供求规划和年度计划、水量分配方案, 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市管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行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市人民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指挥、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6、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 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供水、 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城市供水、排水规划;负责全市城乡供水企业资质管理, 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自备井管理以及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 的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的行政监督管理。

8、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市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审批和监督实施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负责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实施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1、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 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监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监督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2、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基本职能。

1、参与编制全市各县 (区)及省内的水利工程、水电站工程、防洪工程、山地灾害、滑坡、泥石流防治等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

2、承办市水务局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一个引领,完善治水兴水管水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水资源管理。

2、突出一个关键,河长制工作快速推进。

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机构,按照“领导挂帅出征,高位推动”的原则,由市、县(区)、(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辖区内第一总河长和总河长,并分别兼任境内一条重要河流的河长,共落实河长1649名。制定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河湖名录,全面落实“1+4”河湖管理保护,9月底前全面编制完成14条市管及以上河流、2座中型灌溉水库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比省级要求的时间节点提前3个月完成。迎检省对市级河长制验收和2017年度考核工作,完成了市对县区考核和验收工作。创新制定印发《雅安市村级河长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落实村级河长责任,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市人大将水环境保护作为立法重点,在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水环境保护条例》,现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初步审议,按程序审定后即将印发实施。《雅安市村级河长制条例》已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相关立法工作已全面启动,确保河长制推进有法可依。

3、围绕两项攻坚,水利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打好脱贫攻坚战。以饮水安全为抓手,深入105个贫困村开展调查摸底,分村制定供水实施方案,加强项目督查指导,解决9251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打好环保督察攻坚战。在省环保督察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围绕下泄生态流量、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河道砂石、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等方面对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部位迅速开展全面自查。梳理存在问题、制定专项方案、及时查漏补缺、切实抓好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市县两级共对115个违法对象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近200万元。

4、抓住四个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

(1)点面结合,重点项目全面提速。

重点工程进展顺利。铜头引水工程:快速推进,为明年“4.20”实现通水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南郊水厂引水工程:隧洞贯通、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永定桥水库大田支渠工程:完成年度投资11779万元,累计完成投资21779万元;九龙水库工程:完成年度投资5288万,累计完成投资22056万元。

民生水利再创佳绩。一是改善提升水利风景区。陇西河上里古镇水利风景区成功创建第十七批国家级水利风景区,《雅安市水利风景区建设实施方案》通过省级评审。二是建设河流渠系库区绿色生态廊道33.5公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三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8平方公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201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绩效考核水利项目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评比第二名。

(2)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落实,水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

一是加强对水资源的宏观控制,对28家无证取水(未延续)电站进行了依法处理,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补办取水许可。二是对全市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开展全面专项检查,把生态流量下泄监督管理纳入县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完成6个一级水功能区和4个二级水功能区标志设立。三是加强河道砂石管理。制定《河道采砂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强化河道砂石资源突出问题整改,清理排查71个河道砂石突出问题,罚款22万元。

(3)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自查验收,并接受了市委深改办的督查,正在积极探索管理体制和制定管理制度。汉源县完成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以名山区水价综合改革为试点,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建设,探索完善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模式。

(4)以安全度汛为目标,防汛减灾取得新胜利。

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完善联席会商、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防汛抗旱预案。加大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力度,加强防办自身能力标准化建设。成功应对大渡河石棉段洪峰过境,成功处置荥经县龙苍沟镇白石河堰塞湖,实现安全度汛。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水务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单位性质为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雅安市水务局本年收入合计270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8.22万元,占100%。

2017年雅安市水务局本年支出合计413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9.49万元,占44.47%;项目支出2297.32万元,占55.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86.4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3617.09万元,下降38.46%。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7.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9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6.53万元,下降2.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7.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74万元,占4.61%;医疗卫生支出77.06万元,占2.83%;农林水支出2446.14万元,占89.69%;住房保障支出78.45万元,占2.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8.90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33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2.7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98.59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28.46万元,完成预算14.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雅安市水务局中小河流水文监测项目专项经费1308.04万元结转到2018年继续使用。

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支出决算为571.17万元,完成预算91.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办公经费55.05万元结转到2018年继续使用。

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16.78万元,完成预算38.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雅安市水务局中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专项经费26.98万元结转到2018年继续使用。

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31.14万元,完成预算81.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雅安市水务局水资源费项目和国控二期取水户项目经费259.58万元转到2018年继续使用。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8.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9.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35.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04.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91万元,完成预算94.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委相关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73万元,占86.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8万元,占13.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20.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7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水利工作及大型水利项目的检查督导,防汛抗旱和应急抢险、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河长制工作、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利工程工地踏勘等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05万元,增长5.33%。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471人次,共计支出3.1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来雅考察调研、督查督办以及县(区)水务局来我局汇报工作等公务接待餐费支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46万元,增长16.91%。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河长制工作,接待人次与去年相比有所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09.4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雅安市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3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雅安市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采购合同金额7.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采购合同金额7.73万元,占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雅安市水务局共有车辆8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78.11万元。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中期评估准确性有待提高,二是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待完善,三是未及时公开绩效信息。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及时公开绩效信息。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1.5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5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1.5

评价结果应用(3分)

1.5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落实河长1649名,建立完善河湖名录,全面落实“1+4”河湖管理保护

5

解决9251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5

建设河流渠系库区绿色生态廊33.5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8平方公里

5

完成6个一级水功能区和4个二级水功能区标志设立

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四川省雅安市水务局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二期)取水户水量监测设备采购与集成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88分,存在的问题:对该项目的三级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未进行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项目效益指标。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雅安市水务局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10

公平效率(可选项)

10

使用效率(可选项)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88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臵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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