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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来源:雅安市文明办 发布时间:2018-09-14 09: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雅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是雅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能有: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提出并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总体规划、指导性意见和分阶段实施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推广全市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培育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类典型;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的各类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落实各项事务;组织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为主要内容的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分析研究总结创建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承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市文明委和雅安市文明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7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紧抓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多点用力、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推进雅安绿色发展振兴,加快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2017年,市文明办荣获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1.深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开展道德模范推荐推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开展身边好人推荐评议活动。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

2.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文明创建再添新绩。移风易俗初见成效。组织开展“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  

3.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组织实施青少年中华文化基因传承工程,重点开展书香雅安经典诵读、中华武术传习、中国书法普及3项活动,结合地方特色探索开展中华茶文化(茶艺茶道)进校园活动。

4.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推动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开展。确定19个首批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单位,其中3个被列入省首批50个示范单位,明确到2020年培育100个志愿服务组织的奋斗目标。2017年市文明办被评为四川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宣传报道先进集体、四川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排名第8)。

5.拓展网络文明传播阵地,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力。2017年全市在四川文明网雅安频道累计发稿200余条,在“雅安文明有约”微信公众平台开设的“聚焦雅安”“文明播报”“文明创建”“道德模范”“未成年人”“志愿服务”等10多个栏目,累计发稿992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的通知》,组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全市目前共有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335人。

二、部门概况

市文明办是二级决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志愿者服务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雅安市文明办本年收入合计3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2万元,占100%。

收入结构分析图(金额单位:万元)

2017年雅安市文明办本年支出合计42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25万元,占20.39%;项目支出340.66万元,占79.61%。

支出结构分析图(金额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雅安市文明办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6.6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8.19万元,下降13.3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雅安市文明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长30.52万元,增长7.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雅安市文明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98万元,占34.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9.83万元,占60.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万元,占2.55%;医疗卫生支出4.95万元,占1.16%;住房保障支出6.25万元,占1.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65.1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59.8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0.18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42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0.3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医疗保险(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4.9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6.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雅安市文明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雅安市文明办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2万元,占7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1万元,占29.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2万元,下降48.34%,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后,相应减少了公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06人,共计支出1.4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来雅检查指导,兄弟市州业务交流等工作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2万元,增长16.53%,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来雅检查指导,兄弟市州业务交流增加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雅安市文明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雅安市文明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9万元,比2016年增加1.44万元,增长21.9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雅安市文明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推进正版软件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雅安市文明办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207.48万元,覆盖率达到60.91%。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绩效评价水平不高,项目资金存在结余。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结合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加大项目预算优化调整和执行力度,减少资金节余。二是要增强项目绩效意识,严格实施项目绩效目标控制,将绩效目标作为编制预算的首要前提,让专项资金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4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4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数量指标(重点任务完成率)(5分)

5

时效指标(完成时效)(5分)

5

成本指标(5分)

5

社会效益(5分)

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总分

95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7年雅安市文明办未对下属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年度本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文明办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 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医疗保险(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文明办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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