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版市长信箱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12 16: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经开区党政办,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市长信箱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做好来信办理工作,及时处理、回复好群众来信,按照市政府系统作风整顿效能提升专项活动工作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拟于9月13日启用新版市长信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箱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

(三)坚持谁牵头办理、谁负责到底的原则。

二、信箱职责分工

要高度重视信箱办理工作,强化职责分工。市长信箱新信件将由市长(副市长)亲自受理、签批和转交单位办理,市信访局负责群众信件的办理延期、选登发布,以及信箱工作的统计、督办和考核工作。各级各部门依据职能,在规定时限内据实对信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回复(须经主要领导审核)及发布给写信人。

三、注意事项

(一)要认真阅读并按照《市长信箱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使用原市长信箱用户名和新系统的初始密码(111111)登陆系统后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个别单位因机构改革导致用户名变更的另行通知)。

(二)要注意办件时限,办件单位收到交办信件后要及时办理回复(如不属于该办件单位职责范围内信件,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箱提交转交其他单位办理的申请,并注明转交缘由),一般建议、咨询类信件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求决类信件一般于10个工作日内回复,情况较复杂、需调查处理的信件可申请延期,每次延期时限为5个工作日,需提交理由充分的延期申请,最长办理期限不得超过30日。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