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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召开《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06 14: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9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毅、彭学松、李勇、刘平出席会议。

2017年7月20日,我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一年多来,《条例》的宣传贯彻情况如何,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是否厘清,《条例》施行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对全市新村聚居点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扎实抓好整改。

执法检查动员会上,副市长孙久国报告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一年来,为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贯彻落实《条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贯彻落实《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委常委包乡、县级领导联村、乡(镇)协同的工作方式,确定氛围营造、建章立制、环境整治等11项重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推进合力。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强化协调配合,推动执法检查顺利实施,尤其是在检查过程中,市县(区)两级人大、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注重加强上下沟通和横向联系,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衔接好各个环节,真正形成抓执法检查、促新村聚居点管理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本次执法检查工作的知晓度,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通过广泛参与,努力营造人人重视新村聚居点管理,人人主动参与新村聚居点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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