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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农业局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8-08-30 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韩亚男代表:

您提出的《实行牛羊定点屠宰促进牛羊肉产业发展带动农民脱贫增收》(第115号建议意见)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畜牧发展和屠宰安全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意见局领导高度重视,赓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责成我们按照建议意见抓好贯彻落实。现将你提出的建设规范化牛羊定点屠宰场的建议贯彻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目前定点屠宰基本情况

国家出台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第六条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应当符合省、市(州)人民政府制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及场点设置规划,我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能从2015年由商务部门划转到农业部门后,集中力量开展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理整顿,目前全市有10家企业取得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其他畜禽宰杀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我省暂未实行牛羊定点屠宰管理,设立牛羊屠宰厂涉及土地利用、城建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企业要依法取得相应合法手续。达到相关屠宰操作规程,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20条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2条规定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指导牛羊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2017年度,我市牛存栏132502头,羊存栏224600只,全市牛养殖大于10头以上的专业户112户,大于100头以上的规模场10个,肉羊养殖量大于150只的专业户6户,大于300只的规模场4个。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要求指导规模场发展养殖。一是指导养殖场完善饲养管理和防疫消毒制度,完善生产管理和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记录,重点对防疫消毒和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饲养管理、防疫消毒、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生产管理档案资料及生产管理制度规程进行监管。二是强化养殖户“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观念。在全市规模场推广使用《规模养殖场生产规范化管理手册》,对规模场实施规范管理,增强对疫病风险的认识,提高防疫技术水平,确保防疫工作质量,特别是培训如何规范做好免疫记录及免疫档案,相关记录与标识相符,合理使用免疫疫苗,规范免疫操作,做到每一个养殖户(农户)建立畜禽免疫档案。三是积极探索多种经营模式,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开办家庭农场等多种经营模式,变分散经营为合作经营、特色经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和拓宽养殖户增收的途径。四是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各县区制定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探索建立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网格化”监管体系,开展各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会,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场一策”整改意见建议。

三、加强监管,积极推进牛羊集中宰杀

实施牛羊定点集中屠宰,可以规范牛羊屠宰检疫,降低环保风险,确保牛羊肉品安全。牛羊定点屠宰投入大,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我市人口少、分散,屠宰量小,在规范建设投资和运行上有一定的难度。据各区县市场销售量及相关检疫数量统计,2017年度牛羊的屠宰量为:年宰杀牛17555头,年宰杀羊57620只。目前我市石棉县和汉源县已开始实施牛集中宰杀,并由农业部门派驻官方兽医实施监督和检疫,雨城区、天全县、荥经县等区县也在积极探索实行牛羊集中屠宰。  

四、积极推进集中无害化处理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到环境安全、生产安全和动物卫生安全的重要工作,是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全市积极构建养殖业主、保险公司、无害化处理厂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四方联动的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和监管机制。强化源头管理,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邀请有资质的动物无害化处置公司对八区县做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式、工艺技术、应用实例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目前已有雨城、名山、石棉等区县与无害化处置公司签订了合同,对区域内屠宰、养殖环节病害畜禽委托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区县也在积极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力争实现全市无害化处理全覆盖,确保环境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雅安市农业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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