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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四届2次会议第2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8-23 18: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民建雅安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构建和谐社区 共筑美丽中国梦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事项准入制度

2014年,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部门(单位)工作进社区(村)“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通知》(雅组通〔2014〕42号),《通知》明确规定:市、县部门(单位)要结合社区居委会职能职责,对延伸到社区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和政策文件中有明确要求的,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予以保留,对各县(区)和市级部门(单位)文件规定交由社区办理,但不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一律取消。切实加强社区工作保障,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提高为民服务的效率,明确授权内容、对象、权限、时限和拨付的工作经费,确保责、权、利一致。同时,充分考虑各部门在社区的法定服务事项,按照“一厅六中心”(便民服务大厅和综治警务、信息服务、卫生服务、教育培训、家庭服务、文体活动等6个中心)标准进行社区功能布局,大力开展社区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讲堂、信息公开等依法治理工作,探索社区治理、服务居民的有效渠道,着力培育政府主导和市场参与有机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

二、关于强化社区队伍建设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档案局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印发加强村(社区)组织规范化建设系列文件的通知》(雅组通〔2015〕20号)的《雅安市村(社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二章“教育培训”明确规定: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以经常性教育和集中轮训为主,学历教育和专项培训为补充。市、县、乡按照各自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届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采取财政支持和党费补充办法予以保障;市级主要负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的示范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示范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在市委组织部的统筹安排下,我市的社区队伍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村(居)两委干部培训,全市村和社区的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主任,均在四川农业大学或四川民政干部学校进行了培训。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完成换届后,又对所有村、居两委成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基层干部自治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社工人才培养,市群团服务中心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委托四川农业大学培训社工人才1000余名。三是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出台了《雅安市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十条措施》,简化了审批手续,降低了进入门槛,全市各类社会组织达1175家,每千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基层自治力量。四是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组织社区工作者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前和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有的县(如石棉)还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给予助理、中级、高级一次性1000元、2000元、3000元的补助,并给予每月300、600、900元的岗位补助。

三、关于加强志愿服务建设

培育、扶持本地社会组织发展,通过购买服务,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承接社会事务,引导群众参与社区事务,开展面向社区弱势群体的福利服务。通过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社区共建共享与政府支持相结合、专业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方式,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逐步实现社区服务的现代化、一体化和便民化。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的组织建设,探索片警式、组团式等服务形式,建立和发展与社区工作相适应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吸引更多的党员、干部、团员、少先队员和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逐步形成多方参与、共驻共建、互利多赢的共治格局。最近,市民政局还会同市文明办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工作的通知》,在雨城区开展了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建设试点工作,努力推动志愿服务的发展。

四、关于完善社区工作机制

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加强村(社区)组织规范化建设系列文件的通知》(雅组通〔2015〕20号)中,明确规定了村(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标准、标识,完善配套设施设备;对日常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对社区干部错时上班制度进行重点规范。同时,全市还开展了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谐社区等示范创建活动,一批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制建设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成效明显的村(社区)申报创建省级和市级示范单位,有力推动了城乡社区治理和建设。

五、关于强化社区法治建设

全面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推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建立便捷的法律服务平台,实施市级法律援助中心示范化、县(区)法律援助大厅专业化、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准化、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便民化工程,打造优质高效的“1小时法律服务圈”。健全法律咨询服务体系,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全市139名律师和6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1名公证员与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引导村(居)依法自治,协助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畅通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将法律援助热线建成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维权的综合平台。

加强对社区居民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加强社区未成年人学习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搞好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为依托,发挥社区人力资源优势,开办家长学校,组织“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开设未成年人法制专题讲座等,保证未成年人在社区内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学习的法律素质,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对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任务、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法律咨询、知识竞赛、图片展览以及“一封信”等活动,强化从业人员学法用法意识,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维权的目的;充分利用居民学校、社区活动室和老年学校,针对老年人和妇女、儿童特点,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法抵制宣传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组织志愿者,协调治安、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部门,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法律事务,强化调解,解决后顾之忧,依法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六、关于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指导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是怡情、健身、益智、凝心的有效形式,也是邻里之间加强沟通、增进了解、改善关系最为直接的一个途径,要坚持教育引导于活动之中。一是抓阵地建设,尽快完善社区文体广场、图书室、健身路径、活动中心等硬件设施,让居民有去处,以引导社区居民有选择地参加一些健康向上的活动;二是抓队伍培养,充分发挥居民中文体骨干的作用,通过他们帮助居民组建一些各具特色的文体团体,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主开展活动;三是抓活动组织,以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主旋律,因地制宜,经常性地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比赛交流活动,把群众性、趣味性、知识性、教育性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增强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同时,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居民公约规范完善等工作,并以“九.九”重阳节为契机,在全市各社区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最好婆媳、最孝子女、最佳邻居”等创评活动。

雅安市民政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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