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如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60元/人.月提高到52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75元/人.月提高到350元/人.月。以上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雅安调查队
2018年7月12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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