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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十不准”“十严禁”修改意见的函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8-08-01 09: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你办关于《雅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不准”“十严禁”》(征求意见稿)收悉,经认真研究,建议将“4.不准在禁烟区吸烟”修改为“4.不准在室内吸烟”。

联系人:市卫生计生委  刘利,联系电话:2223453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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