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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关于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产业后期管护提升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会办意见

来源: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8-07-20 10: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扶贫移民局:

我局收悉市政府督查室交办的市政协委员马健《关于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产业后期管护提升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第80号提案),市民宗局为此建议意见的协办单位。经市民宗局认真进行研究,会办意见如下:

一是争取政策支持。我市现有四个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县,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然很多,发展差距较大,脱贫任务较重。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全市民族工作。从2010年到2016年,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意见》(雅委发〔2010〕11号)、《关于加快推进彝区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11〕10号)、《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16〕9号),从经济和社会等各个方面加大对民族地区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力度。多年来,针对民族地区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市各级民宗部门协调配合扶贫等有关部门,积极向上呼吁汇报并努力争取政策,帮助协调民族待遇县争取政策和项目扶持。

二是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雅委发〔2010〕11号和雅委发〔2016〕9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大财政投入。目前,市级财政设立并每年统筹安排了一定的市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每年都在扶持安排少数民族乡村建设项目;同时,雅委发〔2010〕11号、雅委发〔2016〕9号明确要求“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县应将省不参与分享税种的地方实得部分的40%以上作为民族工作专项资金,用于全县统一规划外的少数民族乡村发展专项补助。”石棉、汉源、宝兴、荥经四个民族待遇县也相继出台了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政策和工作措施。

近年来,市县两级财政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项目的投入,市、县民宗系统每年积极争取落实到位省级民族工作专项经费投入民族地区发展建设,重点加强少数民族乡村“四小”(小路、小水、小桥、小能源)基础设施、特色农牧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建设,办好惠民实事。其中,2017年度全市落实到位省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共811万元(包括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28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0万元,民族事业发展资金181万元),其中汉源县154万元。截至目前,2018年度省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已经落实到位707万元,其中汉源县169万元。

市民宗局将一如既往继续积极配合市扶贫等涉农部门,立足职能职责强化协调和服务工作,统筹做好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争取在实施全市贫困村精准脱贫计划时,有计划地向我市散杂居少数民族中高山区倾斜,继续加大对汉源县贫困少数民族村政策和项目资金帮扶力度,力争如期完成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贫困村扶贫攻坚任务。

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市民宗局民族科刘晓航;联系电话:22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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