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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天榕木业人造板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纳税被查处

来源: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8-07-19 17: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天全县天榕木业人造板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纳税被查处

纳税人名称

天全县天榕木业人造板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511825570742495C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天全县老场乡老场村四组

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财务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案件性质

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

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2016年7月15日,天全县国税稽查局对天全县天榕木业人造板有限公司2015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利用生产桑拿板后剩余的下脚料生产木工板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59050.00元未申报纳税,造成少缴增值税44038.50 元、企业所得税1766.25元,合计45804.75元。

根据国家税收相关规定,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公司少缴的税款45804.75元,对少缴税款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2902.38元,并依法加收滞纳金。截至目前,该公司应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已全部依法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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