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天榕木业人造板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纳税被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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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
天全县天榕木业人造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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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91511825570742495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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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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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天全县老场乡老场村四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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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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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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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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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性质 |
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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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 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2016年7月15日,天全县国税稽查局对天全县天榕木业人造板有限公司2015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利用生产桑拿板后剩余的下脚料生产木工板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59050.00元未申报纳税,造成少缴增值税44038.50 元、企业所得税1766.25元,合计45804.75元。 根据国家税收相关规定,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公司少缴的税款45804.75元,对少缴税款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2902.38元,并依法加收滞纳金。截至目前,该公司应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已全部依法追缴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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