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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政协雅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2次会议第6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8-07-19 11: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李玉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步伐的建议》(第61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认真研阅,现答复如下: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医养结合工作越来越受到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养产业发展,市委书记兰开驰亲自带领相关人员赴省卫生计生委汇报医养产业工作,争取省级合作和支持,雅安市人民政府与省卫生计生委签订了《关于推进医养产业快速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在市领导的积极争取和省卫生计生委关心支持下,2016年6月我市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民政部确定为首批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今年1月23日,市委书记兰开驰、市长邹瑾分别率队调研康养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作出明确的要求和指示。二是成立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领导,2017年4月25日市政府成立为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医养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三是定期召开会议。2017年5月24日召开医养结合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了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制度、试点市建设工作要点、雅安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送审稿)、医养结合试点县(区)和机构名单等。四是明确发展方向。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明确了大力发展医养产业,实施“八大行动”,推进全域旅游,将医养产业发展作为其重要内容。2017年3月6日市政府出台了《雅安市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实施意见》(雅府发〔2017〕2号),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二、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模式

自开展试点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在医养机构中已探索出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联盟、养医签约、居家巡诊等类型医养结合模式。市医院医养中心、市第四人民医院康体养老中心、雨城区华兴街社区医养中心、汉源县中医医院医养中心、万森康养庄园等医养结合机构已先后投入运行。按照市委书记兰开驰调研指示精神,3月初以市第四人民医院牵头,联合雅安市社会福利院、雨城区华兴街社区医养中心、各县区医养机构建立医养联盟体,促进医养结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不断完善我市医养结合模式。同时,鼓励民办养老机构积极与所辖区域内的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3所养老机构与所辖区域内的医院或乡镇卫生院签订医养结合协议。

2018年1月,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5号)文件,对医养结合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我市结合雅安实际即将出台《雅安市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已报送市政府),在医养结合工作方面提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合作医院间建设双向转诊、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在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政策

2014年雅安市政府出台了《雅安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14〕13号),对发展养老服务业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在培育养老服务队伍、落实养老服务投融资政策、落实养老服务用地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税费优惠政策以及落实养老服务医疗政策等方面给予了明确规定。尤其在民办养老机构新建养老床位、服务性床位补贴给予扶持:对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原则上按照每张床位1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利用社区设施、自由资产改(扩)建的民办养老机构,按照每新建(增)一张床位不低于2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养老机构建设情况分三个等级进行补助,具体由各县〈区〉制定)。对民办养老机构收住雅安籍老年人的,由县(区)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性床位补贴。2016年8月,市民政局、市发改委联合下发了《雅安“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雅民发〔2016〕95号),对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动医疗卫生延伸至社区、家庭都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办法。

2017年10月17日市政府印发了《雅安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规定(试行)》(雅府发〔2017〕19 号),明确了土地支持、税费优惠减免、财政保障等系列支持政策。

2018年5月18日雅安市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提升行政效能暨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雅卫计委办〔2018〕45号)明确规定: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大力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发展。居家老年人可以在当地的医疗机构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由医保经办部门通过医保协议机构按规定支付。

四、加强医养队伍建设

(一)积极支持养老护理员的培训。《雅安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规定(试行)》(雅府发〔2017〕19 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政府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范围,职业院校设置相关技能培训专业,政府在相关基础设施配备、实习实训平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适当扶持”。

(二)鼓励地方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康养专业”课程。为积极适应我市康养产业发展,为我市康养行业输送更多优秀人才,市教育局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清理备案工作中,积极调整全市中职学校专业布局,鼓励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开设康养相关专业。2015年,四川省档案学校申报开设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并积极鼓励和引导学生就读此专业。目前,该专业共有在校生34人,首届毕业生11人将于今年6月毕业。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主动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2017年新开设了健康管理专业,以面向康养、医药等健康产业,建立服务大健康产业的专业集群。近年来,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部门职能根据医养产业发展和医院、患者需求,在雅安市职业培训目录中新增养老护理和病患护理培训工种。2016年以来,支持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等具有相关培训资质的机构、院校组织开展养老护理、病患护理和家政服务等培训近3000人,并为鉴定合格且符合补贴条件者颁发合格证书、发放培训补贴。

(三)实施千人培养计划。2018-2020年,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加大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实施“县招乡用”、“乡招村用”,推进县乡联动和优质服务下沉、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

(四)加强医养人才引进。《雅安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规定(试行)》第三十一条:“鼓励引进医养产业人才,相关待遇按照《雅安市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雅委办发〔2016〕27号)、《雅安市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雅办发〔2017〕27号)执行。”第三十五条“鼓励执业医师到医养结合机构多点执业,有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可到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开展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同时积极吸纳社会人员(包括退休医生、护士和有相关专业特长的专业人员)加入到养老服务队伍中,实施养老服务护理员全程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扩大就业

五、统筹推进医养相关工作

(一)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雅安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规定(试行)》(雅府发〔2017〕19 号)第七条中明确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仅在成都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待试点探索取得一些经验后,视试点情况在全省推广实施。我委将跟踪推进,力争在全市尽早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通过个人缴纳、政府补贴(福彩公益金)以及接收企业、单位和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或个人捐助等多种渠道,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作为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和延伸,帮助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和健康护理问题,减轻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和护理压力以及医保基金的支付压力,推动医院、社区、患者和医保多方共赢。

(二)《雅安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规定(试行)》(雅府发〔2017〕19 号)第十九条“医疗机构提供的单纯性养老服务收费,按照民政部门确定的养老机构性质实行分类管理。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均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有关部门对其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管;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备案制;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服务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若国家、省对医养结合服务收费有新政策出台则从其规定。”市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正在通过第三方评估,报发改委实施养老服务收费价格备案管理。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卫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以上函复如有不尽之处,请函告或电告。

联系人:医政科  张刚,联系电话:2241549。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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