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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教育局对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26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7-17 11: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张晋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我市中小学校服订购销售渠道的建议》(第26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雅安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教〔2016〕108号)精神,充分认识穿着校服对培养中小学生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积极提倡中小学生穿着校服,充分发挥校服的育人和审美功能,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其具体做法是:

一、规范操作模式

按照属地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教育部门切实加强对学校校服工作的管理指导。学校选用校服是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的,家长委员会负责校服的具体选用、采购等相关工作。是否购买校服完全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校服款式一经选用保持相对稳定,着装周期不低于两年,毕业学年度不购买校服。

二、严格采购程序

家长委员会在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校服生产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校服供货企业。同时,严格公开供货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相应材料、样品全部存档备查、备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执行标准

我市校服严格执行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标准,同时,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也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发放到学校的校服全部具备齐全的合格标识和相关部门出具的送检报告。

四、加强售后服务

各学校签订的校服采购合同均有明确的售后服务内容,校服生产企业对校服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并上门服务。质监等部门对校服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五、做好贫困帮扶

目前,我市学校在采购校服过程中,鼓励校服生产企业按学校着装人数的2%以上比例,对家庭贫困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六、部门密切配合

校服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市教育、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完善了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先后组织开展了校服管理督导检查,坚持校服公开采购、质量标准、检测检验、售后服务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推进了校服工作的有序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认真贯彻校服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完善校服管理具体办法,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大力探索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努力实践以县为主的统一采购,探索校服循环使用等回收利用机制,严肃处理校服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努力使学生穿上美观大方、物美价廉、舒适安全的校服。

谢谢您对我市中小学校服工作的关心。

雅安市教育局

2018年6月5日

(联系人:沈文忠,联系电话:13980179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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