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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教育局对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7-17 11: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曾跃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建议》(第146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雅安教育的关注和关心!我局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开展了专题工作调研,现回复如下:

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是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具体困难的一项民生工程。2017年初,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提出了原则性要求。2017年5月,省教育厅转发了该文件并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对场地、设施、工作人员等条件进行充分论证,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下发后,雅安市教育局转发了省教育厅文件,鼓励县(区)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积极探索试点,因地制宜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与此同时针对城区小学开展课后服务的工作在雨城区进行了摸底调查,为具体制定全市中小学生开展课后服务的政策性文件提供决策依据。

据了解,目前仅有部分大城市试点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通过调研,我们也看到学生课后服务涉及学校资源重组配置、教师工作评价考核、学生安全管理、运行经费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学校须以积极稳妥态度和措施推进课后服务。因此我们确定了下一步工作推动基本思路:

1.确立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学校主体原则。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和监督下,统一组织实施和全程管理课后服务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高效、有序。

二是基于家校协商原则。实行课后服务工作,学校必须依托于家长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达成共识基础上,家长委员会参与制定课后服务方案。家校对课后服务实施协商共治。

三是遵循教育服务原则。为学生提供适合的课后服务帮助,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送学生和“课后补课”负担过重的困难,抑制社会“乱补课”、“乱办班”不良风气,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四是实行自愿参加原则。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需求和意愿,由家长自愿报名参加课后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同时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2.明确服务内容

中小学实施课后服务应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内容是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课后服务以实践活动为主,可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可与各类校园活动、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兴趣小组(社团)活动,以及“每天锻炼一小时”等要求有机结合,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3.落实经费保障

建议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由财政和家长合理分担。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教师给予适当补贴,以此杜绝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乱收费。

4.实施步骤

一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具体制定我市中小学生开展课后服务的实施办法。

二是选择部分县区或学校试点推进,积累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展。

再次感谢您对雅安教育的关心,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雅安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9日

(联系人:骆静,联系电话:22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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