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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教育局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7-17 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毛建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管理的建议》(第1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8个县(区)均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地方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共覆盖义务教育学校345所(含教学点、村小等),受益学生96556名。其中,民族县和民族待遇县扩大到了县城的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了民族县和民族待遇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有2个县(区)正式批复设立了学生营养办,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19人,食堂工勤人员909人。目前,全市已有286所学校实现食堂供餐,占比82.90%,其中5个县(区)已实现100%食堂供餐,预计到2018年底,全市食堂供餐率将达到95%以上。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教育脱贫攻坚的一项政治任务。市、县(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建立完善了市、县(区)工作机构,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人员、配套资金,确保了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二)落实责任。按照《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各县(区)制定完善了营养改善计划一系列管理制度并上墙,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提供的牛奶、鸡蛋从接收、保管、分发、回收全过程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实施营养餐食堂供餐的,严把大宗物资招标采购、贮存、加工、留样、清洁消毒等细节关,加强环节规范管理,强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强化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实现了食堂供餐率、供餐质量“两提高”和资金安全、食品安全、和谐稳定“三确保”的目标。

(三)密切配合。按照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农业、食药监、卫生、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实行部门联系县(区)督查制度;教育部门设立了专门的营养办,学校配备了专兼职营养餐管理人员,深入推进示范性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评选工作,利用“雅安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会同市食药监局联合开展学校食堂信息化管理工作,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日常监测动态化、追溯查询便捷化、环节管理无纸化、分析研判数据化”。

(四)确保实效。各县(区)加强营养办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1:100比例配备食堂从业人员,按照每生每天0.5元不等的标准安排运行经费;通过开学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了营养餐食堂供餐稳步推进。经过几年的实施,我市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学生的卫生、行为习惯明显好转,学生的感恩意识明显提高,学生辍学率和流失率明显降低,特别是在生长发育迟缓率与消瘦率方面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收到了显著成效。

虽然我市营养改善计划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资金不足、就餐场所有限、影响教师休息等问题。目前,市、县(区)正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积极调研、思考、反映,争取政府支持,统筹解决存在的问题。

最后,谢谢您对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雅安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1日

(联系人:沈文忠,联系电话:13980179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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