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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政协雅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2次会议 第187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06-22 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李仕碧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保障机制以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在政协雅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2次会议上《关于建立健全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保障机制的建议》(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会同财政、农业部门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您提出的三点建议贯彻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筑牢基层监管网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努力和探索。通过在乡(镇)、村(社区)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有力破解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管辖区域大、监管对象多、人员不足,监管难以全覆盖的问题。同时,也暴露出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薪酬过低、人员变动频繁、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创新监管体制,如宝兴县、汉源县试点,运用“智慧食药”信息化平台,将农村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与大综治网格化监管资源相整合,在综治平台手持终端安装食药监管APP。由政法委专职综治网格员兼任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将责任网格、监管(协管)人员、备案管理等纳入该管理系统,延伸食品监管触角,消除食品监管盲区,进一步解决基层食品安全协管人员能力不足等问题。

一、 基本情况

在食品安全协管员方面,全市各县(区)按照《雅安市食品安全“三级监管”责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每个乡(镇)、村(社区)配备了食品安全协管员,全市143个乡镇(街道),1069个村(社区),共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1160人。各地结合当地协管员工作情况,落实协管员工作经费,协管员每人每月补助从50元至300元不等。制定了协管员管理和考核办法,比如天全县制定了《协管员工作手册》、《天全县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考核办法》,汉源县制定了“一专三员”管理台账、培训计划,实施动态管理。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方面,通过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按照《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考核认定与动态管理办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种养殖专业村(社)设立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或信息员。截至目前,省政府命名的有雨城区、芦山县、汉源县、天全县、名山区、宝兴县,荥经县通过了省农业厅技术核查。石棉县在4月份向农业厅上报了创建申请,启动了创建工作。

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虽配备完善,但监管人员不足,有机构无专职人员的情况仍然存在,基本都是兼职人员。

二、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 创新监管体制,筑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底。

1.整合监管资源,解决农村监管力量不足问题。按照 “依法行政、强化效能、属地监管、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的原则,依托大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现有监管资源与大综治网格化监管资源相整合,在综治平台手持终端安装食药监管APP。由政法委专职综治网格员兼任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将责任网格、监管(协管)人员、备案管理等纳入该管理系统,解决人员不足,专业能力不强的问题,延伸食品药品监管触角,消除食品监管信息盲区。

2.设立“三级平台”,提升监管效能。本着统一高效,便民服务的原则,设立“三级平台”实行三级网格监管“片警”式管理,分层对网格监管负责。以监管员为主体,以协管员、信息员为有效补充,配备食品安全网格员和监督员,对片区、网格内的食品安全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在县食安办设立食品药品网格化管理中心,负责区域内网格化管理基础信息维护、在线监管巡查、信息统计等;乡(镇)设立网格化管理站点,负责摸底调查、信息上报、宣传教育等;村(社区)设立网格化管理点,负责信息上报、协助监管、任务执行情况反馈等。

3.建立“三级网格”,压紧压实各级责任。一级网格为各县(区)行政区域,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区)食安办)及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下级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二级网格为各乡(镇)行政区域,乡(镇)食安办具体负责本级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村(社区)网格化监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协助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三级网格为各村(社区)行政区域,通过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协助执法、隐患排查、备案管理、信息报告、政策法规宣传、群众意见收集上报和反馈等工作任务。

4.建立“四支队伍”,上下联动成网。按照定网格、定人、定岗、定责、定考核的原则,建立管理员、执法员、协管员、信息员四支队伍(统称网格员)。管理员由县(区)食安办负责人担任,统筹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督促执法员、协管员、信息员完成辖区内各项网格化监管任务。执法员由县(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担任,负责网格化管理站的日常工作,负责执行上级安排的监管任务,依法依规处置协管员、信息员报告的违法违规信息。协管员由村主任或村支书等担任,负责网格化管理点的日常工作。信息员由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员担任,负责日常巡查、信息上报,同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信息。

通过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硬件、管理人员的有效运作,使网格化管理实现备案报告、问题发现、规范指导、监管执法、普法宣传、舆情管控等6项职能作用,通过上下联动,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没有编制、没有资金来源、没有专业水平等问题。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保障机制。

1.落实属地责任。市政府已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的考核,要求各县(区)和乡镇务必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条件保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财政解决“两员”工资,保障“两员”正常开展工作。“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保障基本工资待遇是有效开展村级监管员工作的必要手段,能充分调动监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应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下一步将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政府的总体责任,落实村级监管员的工作经费保障,确保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在岗履职。

3.制定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健全考核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协管员是垂直管理,负责制定与本地区相适应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机制,政府和农业部门下一步将加强对乡镇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并纳入年终对乡镇绩效考核的内容,适当提高考核权重。

4.引进专业人才。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培育“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品德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下一步将在招录工作中,特别是服务基层人员招录和选拔中,适当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方面专业的人员比重,更好的补充村级协管员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对现有的人员,县级农业部门,要增加大专业技术培训场次和质量,不断提高村级协管员的工作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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