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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政协雅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2次会议 第1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06-22 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石永明委员: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尤其是对保健食品营销市场的关注。您在政协雅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2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保健品营销市场进行整治的建议》(政协提案1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我市保健食品市场的基本情况

目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乱象是全国性的社会问题,雅安保健食品市场也不同程度存在虚假宣传、欺诈等问题。尤其是针对老年人、农村群体消费市场的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更为突出,给当事人造成了相应损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不满。针对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工作,治理市场乱象。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各种形式对保健食品市场开展了摸底工作。经初步调查,我市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仅三九药业取得保健食品生产批文,但未投入生产。经营环节保健食品约500家,主要集中在药店及孕婴用品店,种类涉及阿胶、蜂王浆、劲酒、减肥、降压、降脂等约150个品种,保健食品品牌有安利、无限极、宝健等多家企业品牌。调查发现,有固定销售场所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大多资质齐全,手续完善,产品基本都具有正规生产厂家,有规范的食品进货销售票据。保健食品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会销和流动经营者的欺诈和虚假宣传方面,不法商贩在城乡接合部、农村集市、老年人活动密集场所不固定流动作案,具有隐蔽性、流动性且多数具备较强的反监管能力和规避法律法规的能力,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

二、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健食品共管共治

针对保健食品销售市场的乱象,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由市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任组长,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健食品销售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共管共治,确保保健食品销售市场整治工作真抓实干,取得实效。

三、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保健食品销售市场

2017年8月以来,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会同市工商局、公安局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了市保健食品销售专项整治工作,尤其是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去年8月,市食安办召开8部门联席工作会,根据会议精神制定印发了《雅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雅食安办〔2017〕55号),要求各县区食安办要在前期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扩大范围,完善政策,查漏补缺,进一步明确整治的目标要求、整治措施;市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工作职能,在食品、市场、文化、网络和司法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齐抓共管,形成共同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加强日常监督巡查。专项整治期间,市食安办会同市工商局加大对食品、保健食品作虚假宣传、功能声称等违法广告行为的巡查力度。一是对辖区内的主要干道、繁华路段等进行全面彻底检查,摸清各片区户外广告底数;二是在巡查中坚持行政指导和监管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广告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守法意识;三是加强户外广告点位的动态监测,严厉查处利用户外广告虚假夸大宣传、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920人次,监督检查经营户1150户次,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620份,共监测食品、药品广告1300条次,对雅安电视台涉嫌药品、保健食品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告诫2条,有效的遏制了主流媒体发布食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三)加强专项监督抽验。今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元旦春节期间市场消费特点、投诉热点,制定印发了《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于2018年2月14日前完成了200批次的葡萄酒、腌腊制品、糖果、食用油、食盐、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其中,10个批次的保健食品抽样检验全部合格。4月下旬,配合省检院抽检了五个批次的保健食品,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强化案件查处,有效震慑违法乱纪行为

专项整治期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检查。生产环节重点检查无食品生产许可、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使假、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经营环节重点检查是否有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进口环节重点检查进口商对其进口食品、保健食品是否存在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情况。目前共检查3877家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令91家产品标签字样过小或未标注产品等级的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整改,依法查扣5个种类,318瓶涉嫌未经入境检验检疫和假冒酒类。立案查处25件食品、保健食品违法案件(其中,食品21件,保健食品4件),办结19件(其中,食品16件,保健食品3件),罚没金额共计23.4234万元。

五、强化宣传引导,提高群众防范识别能力

老年人、文化层次相对较低的农村群众是保健品违法销售的重点群体,也是食品、保健食品的虚假和欺诈宣传主要受害者,加强对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农村群众的宣传引导,提高其防范识别能力,铸牢其思想防线是关键。我市食药监管部门一是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积极普及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正确的食品、保健食品消费观念,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食品、保健食品,提高广大消费群体对不法经营行为的防范意识;二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宣传全市各县区、各部门整治工作和成效。四是在雅安市3.15公益宣传晚会上,现场公布了2起2017年度的典型案件;组织老年大学编排了《打击虚假宣传保健品》的小品,以案说法,宣传消费者健康、合理选择保健;邀请消费者代表、法律顾问和市食药监权威人士以现场采访的形式,发布了食品、保健食品消费警示和应对措施;组织31家单位发出舒心放心消费创建倡议。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区共发放“推销食品、保健食品的常见骗局”等宣传资料近万份,市食安办共发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题简报9期。

六、加强考核督查,确保工作落实

2017年12月,市食安办印发了《关于报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雅食安办〔2017〕62号),要求市级各有关部门制定并报送本部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整治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1月12日至1月23日期间,市食药监局三位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对全市8个县区贯彻落实《雅安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雅食安办〔2017〕54号)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督查。对各县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执法办案情况、联合执法情况、信息报送、档案归口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作出了阶段性考核。2018年1月中旬省食安办对我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考核。2018年3月下旬,省食药监局开展了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阶段性督促交叉检查,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加强执法办案力度和信息报送等建议。市食药局根据交叉检查情况,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市州的工作亮点和执法办案经验,并对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市场的监管。

保健食品销售市场监管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再次感谢石委员对我市保健食品工作的关注。下一步,我们将改进工作方法,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推动保健食品市场规范化、有序化运作。同时,也请石委员随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监督整改意见,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尤其是保健食品安全工作上新台阶。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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