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部署、省政府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工作任务分工相关政策,更大程度便民利企,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我委按照市政管办《关于转发<关于继续开展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和手续清理取消工作的函>的通知》(雅府政管〔2018〕67号)文件要求,对委内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事项及向办事群众出具的证明进行认真梳理汇总。经梳理,我委无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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