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18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8-06-07 15: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30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雅委办〔2015〕46号),加大依法治档力度,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经研究 ,决定对市级单位档案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涉及撤销、合并或者职能变动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

2.2017年执法检查未合格复查单位;

3.2018年安排应移交档案单位。

具体检查单位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详见附件2。

三、检查对象抽取方式

雅安市档案局将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在受检单位中随机抽取15个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复查单位除外)。

四、检查时间及步骤:

(一)自查阶段(6月10日- 8月1日)

各单位应于8月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自查内容见附件2),并将自查报告通过公文交换箱报市档案局。在此期间,市档案局将开展业务指导、进馆指导工作。

(二)实地检查阶段(8月10日-25日)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雅安市档案局将进行现场检查(抽查单位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步骤如下:一是实地查看档案实体管理情况,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情况,现场记录笔录。二是现场反馈意见或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回头看”阶段(9月10日-12月30日)

不合格单位按《限期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整改时限进行整改,市档案局将组织复查验收,合格后发《档案执法检查合格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市档案局将在12月31日前,在雅安市档案局网站公开发布检查结果通报。

检查相关事宜,请与市档案局联系,联系人:韩淑蓉 周树蓉,电话:2229505

附件:1.2018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单位名单

2.市级机关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内容

雅安市档案局

2018年5月31日

附件1

2018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复查)单位

市文体广新局(复查)、市广播电视台(复查)、市商务粮食局(复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分局、市商业银行、市供销社、市委政法委、市扶贫移民局、市委党研室、市委党校、市统计局(含国调队)、市安监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法院、团市委、市妇联、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外侨和港澳台办、市天然气公司

附件2

市级机关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内容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政策法规依据

档案工作机构和

人员

1

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七条

2

档案工作人员具备档案专业知识或接受过档案专业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九条;《雅安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档案工作制度建设

情况

3

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及相应机制建设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条

4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情况

《雅安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四条;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第10号

5

档案安全保管保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四条;《雅安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6

档案信息安全制度

《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档发〔2016〕6号)

7

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三条

8

档案移交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一条;《雅安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四条

9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五条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情况

10

指导本单位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

11

监督指导所属机构档案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雅安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四条

12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归档范围收集齐全完整并按8号令要求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条

13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不存在形成后不归档或保存在个人手中的情况;国家规定不归档的材料,是否擅自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条

档案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14

配置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尘、防有害生物等必要的设施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雅安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八条

档案管理、移交、鉴定销毁情况

15

各种门类载体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条;《雅安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四条

16

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技术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17

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雅安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四条

18

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规定组织鉴定和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五条

档案信息安全情况

19

电子档案、档案数据存储及迁移安全情况,档案信息系统、设备机房安全运维、改造情况,重点档案异地异质备份情况,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情况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档发〔2016〕6号);《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

是否存在档案违法违纪行为

20

是否存在损毁、丢失、涂改、伪造以及擅自销毁、转让、出卖档案,是否存在拒不归档、据为己有,擅自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干扰阻挠调查档案安全事故等违法违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雅安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