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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5-31 13: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现征收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飞梁村3组、4组、5组、6组、7组,清溪村1组、2组、4组、5组,石桥村村集体和1组、3组、4组、5组,水津村村集体和1组、2组、3组,粟子村6组、7组、9组,香花村6组;大兴镇大埝村1组、2组、4组、5组,高家村1组、3组,龙溪村3组、4组、5组、8组,寨坪村2组、3组、4组,周山村5组;对岩镇对岩村1组、2组,葫芦村1组、5组、6组,陇阳村5组、6组;南郊乡澄清村1组、2组、4组、5组、6组,柳阳村村集体和1组、2组、4组、6组、7组、8组,南坝村村集体和3组,坪石村1组、3组,水中村1组、2组、3组、4组,顺江村2组集体土地作为成雅快速通道(雨城段)建设项目用地。为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成雅快速通道项目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784号)。

二、征收土地用途

成雅快速通道(雨城段)建设项目用地。

三、批准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及面积

征收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飞梁村3组、4组、5组、6组、7组,清溪村1组、2组、4组、5组,石桥村村集体和1组、3组、4组、5组,水津村村集体和1组、2组、3组,粟子村6组、7组、9组,香花村6组;大兴镇大埝村1组、2组、4组、5组,高家村1组、3组,龙溪村3组、4组、5组、8组,寨坪村2组、3组、4组,周山村5组;对岩镇对岩村1组、2组,葫芦村1组、5组、6组,陇阳村5组、6组;南郊乡澄清村1组、2组、4组、5组、6组,柳阳村村集体和1组、2组、4组、6组、7组、8组,南坝村村集体和3组,坪石村1组、3组,水中村1组、2组、3组、4组,顺江村2组的集体土地1159.182亩(具体范围及面积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四、征收土地补偿费用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雅安市人民政府与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五、批准安置人数及安置途径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以实际调查核实结果为准,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六、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相关事宜

房屋搬迁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由雨城区人民政府安排人员现场依规清点登记。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提供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所、大兴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所、对岩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所、南郊乡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所办理补偿登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征地补偿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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