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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依法治市2018年工作要点

来源: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8-06-01 11: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8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雅安实现“五年整体跨越”目标的决胜之年,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巩固提升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雅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和《雅安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办印发的《雅安市全面依法治市2018年工作要点》和《全面依法治市2018年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依法治市2018年工作要点》,着力深化依法治市实践,切实把民族宗教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 抓牢“关键少数”着力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明确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局党组会前学法,干部任前学法,全局干部职工常态学法,公务员年度述法“四位一体”的学法用法机制。坚持中心组每半年至少安排1次,全年不少于2次集中学法,把宪法法律、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 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本部门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使集体学法,常态学法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示范带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 -2020》,促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民族宗教工作。

二、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党内法规

(一)坚持把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深刻认识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坚持党内法规学习宣传。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三、围绕中心大局推进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正确道路,在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巩固和深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教育引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细化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台账,深化“法律进寺观教堂”、“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六进”活动等全年法治宣传工作载体,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推动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关注“法治雅安”公众号,组建局机关干部职工微信群,组建全市宗教团体负责人微信群,运用新兴手段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依法治省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治市重要工作安排,学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有力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及城市民族工作、民族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把学习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掌握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学习宣传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相结合,扩大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面,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各族干部群众贯彻落实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注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族团结工作当中,高举法治旗帜、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和在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欢度民族节日、侍承优秀民族文化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增强各族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不断打牢民族团结的法治基础。推动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中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及培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敢于、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管理民族事务、处理民族问题,做到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

(五)注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推动宗教工作扎实开展紧密结合。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是整个宗教工作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关于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用法律治理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关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确保中央精神落到实处,推动宗教工作扎实开展。落实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保工作,鼓励和规范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大力宣传与宗教界、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权益保障工作,引导宗教界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重点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要大范围、高密度、多层次地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加大对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训力度,使新《宗教事务条例》确定的基本制度和精神“入脑、上手、落地”。深入学习宗教事务方面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掌握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等的具体管理制度,正确把握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规范自身行为,增强宗教界依法有序开展或参加宗教活动的自觉性。

(六)大力开展群众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部门实际,利用“3.8”妇女节、“4.15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12.4”宪法日等特殊节点,深入禁毒定点包片乡镇、脱贫攻坚联村帮扶单位、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发放法律手册、解答法律问题、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讲解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迷信与邪教、宗教场所安全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知识,推动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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