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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发布时间:2018-05-28 10: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以上企业,委内各科室:

按照《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四川军工及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川工办发〔2018〕142号)和《雅安市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雅市安〔2018〕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实际,我委制定了《2018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8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  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

附件

2018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园区,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加快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及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18年6月1日至30日。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时间: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2018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与安全生产指导科,由袁旭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联系电话:2221028。

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好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活动期间,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领导。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我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于2018年6月在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主要开展以下8项活动。

(一)召开活动动员大会。5月底前雅安市经信委组织相关职能科室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学习,制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也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召开动员会,制订相应活动方案,迅速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逐级抓好落实。

(二)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要按照市安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企业和基层单位集中开展咨询活动,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向群众、职工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知识,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主题公益晚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积极主动参加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2018年6月举办“安全生产月”主题公益晚会,用文艺的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向全社会倡导“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价值观。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市属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要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现场指挥。通过实地演练,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完好情况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五)开展一次“隐患大家查”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市属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要发动全体员工针对车间、班组、生产岗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自查互查,同时主动邀请行业专家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

(六)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以企业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集中宣讲活动,切实让安全发展理念落地落实、深入人心。

(七)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结合省内外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和人民群众安全需求,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展播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安全工作例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会上集中播放警示教育片,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不断扩大安全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八)开展行业性安全宣教活动。结合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五、“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2018年6月1日开始在全国各地展开,12月底结束,活动期间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要以宣传、采访、督导为主要形式开展活动,主要开展以下3项活动。

(一)强化安全责任。我委将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对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对全市工业、电力和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的暗查暗访,依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推动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二)强化科技强安。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要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推动各地区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等工作,筑牢社会公众“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动。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要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危化品、火工品和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的管控,确保各级危险源(点)安全可控;要结合汛期自然灾害频发等情况,开展多方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切实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经费到位、责任到人。要在积极开展全市性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当地特色、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确保上下联动、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扬长避短,注重实效,创新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传播内容。要通过现场咨询、事故案例警示、应急救援装备展示、知识竞赛、宣传品发放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内容。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声势,让“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各种宣传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随处可见”。

(三)强化督导考核。我委将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强化对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活动的督导。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要认真策划活动方案,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活动信息、活动总结等,我委将对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活动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并将此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

请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于2018年5月28日前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从6月起每周五上午10时报送本周活动信息(电子文档附照片),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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