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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3-14 14: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负责市行政中心的房屋和水电气、电梯、空调等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市行政中心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管理;负责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2.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雅州宾馆的日常管理。

4.负责研究提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配备原则和标准;编制市直机关和市直属事业单位车辆配备、更新及报废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市直各部门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调配管理、维修改造工作;负责做好人才居住小区申购后剩余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接受财政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临时性机构办公用房设备设施的统一调配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县(区)机关事务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凝心聚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狠抓思想建设。围绕“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作表率,落实重要讲话带头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为主题开展学习讨论,继续深化落实十九大精神,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围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持续开展十九大精神基层宣讲,助力脱贫攻坚帮扶成效巩固。

(二)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一是持续深入抓好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资产监管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增添工作措施、拓宽工作渠道,积极探索政府监督、社会参与的管理模式,建立完善配备、使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在确保机关资产规范监管的同时,力争保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乡基层单位的职能工作正常顺利开展。进一步强化市本级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调剂使用和维修加固管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等,继续有效开展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占用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腾退收回工作。二是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坚持动态化监管,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违规违纪使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的,及时整改查处;按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及时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数据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抓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前期准备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培训工作,全面完成新版网络直报系统平台建设;强化、细化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制度,多渠道争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和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既有老旧建筑改造经费在绿色办公、绿色建筑、绿色信息及新能源推广等方面添措施、强管理、求突破;积极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强化节能宣传、培训工作,促进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机关服务保障。研究制定市本级政府购买后勤服务实施办法和后勤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县(区)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狠抓后勤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后勤应急安全保障制度。做好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18年度招投标工作。持续推进绿色食堂、标准食堂建设,不断提升后勤管理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狠抓机关内部管理。强化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勤政廉政,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总编制23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3名。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172.1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72.16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42.78万元增长12.4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172.16万元。基本支出200.55万元,占17.11%;项目支出971.61万元,占82.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2.1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7.4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4.69万元。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00.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971.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7.4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6.69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补贴纳入本年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200.55万元,占59.4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58万元,占47.58%;商品和服务支出39.92万元,占11.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占0.01%。项目支出136.92万元,占40.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46.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6.92万元,主要用于:雅州宾馆留守处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2.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4.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7.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9.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无改变,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简化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上升23.33%。主要原因为保障机关食堂日常采购及外出考察食材用车需求。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行政中心日常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9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92万元,增长47.85%,主要原因是车改补贴的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主要为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越野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专项性、公益性、非涉密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机关服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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