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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雅安市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2018-03-14 16: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统战部职能简介。

市委统战部是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我市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制定全市统战工作有关政策性措施;向市委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为市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精神和工作情况;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协助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实职安排;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的建设工作;做好统一战线“三支队伍”的培训工作。

6.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统战团体和人民团体的统战工作;指导县(区)党委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协助管理县(区)委统战部部长。

7.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9.完成市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统战部2018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引导全市统战干部和统一战线成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相结合。2.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引领活动。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等主题教育活动。3.围绕“1485”总体发展思路建言献策。4.围绕项目攻坚年开展“东进融入.统一战线在行动”活动。充分发挥异地商会优势服务招商引资,做好上海四川雅安商会成立工作,筹建杭州、天津雅安商会,争取建成四川雅安商会成都天府新区分会和重庆雅安商会重庆两江新区分会,引导商会企业回雅投资兴业。5.围绕“千亿产业”行动引导非公企业转型升级。6.围绕脱贫攻坚着力惠民助民。7.做好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8.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9.举办一期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10.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宝兴县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示范县。11.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做好省上调研检查迎检工作;举办一期全市统战民宗干部民族宗教政策工作培训班。12.开展港澳台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统战部内设办公室、党派科、干部科、经济科、综合科和研究室,在职工作人员共16人,其中公务员12人,工勤人员2名,纪委驻统战部纪检组成员2人。

三、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统战部2018年收支总预算337.26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4名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一)  收入预算情况

统战部2018年收入预算337.2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82万元,占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44万元,占94%。

(二)  支出情况

统战部2018年支出预算33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34万元,占68%;项目支出107.92万元,占32%。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统战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7.26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54.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4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6万元。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统战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9.4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84.27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纪检组成员入驻及新进人员增加了4名工作人员,人员工资福利和公共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57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6万,占比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5,占比%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6万元,占比5%。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64.47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90.1万元,主要用于:民主学派学习考察、党外干部培训、异地商会建设等统战事务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2.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3.5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2.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6.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统战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6.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与2017年相同,无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了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和机构(纪检组),相应安排了预算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异地商会建设、开展党外干部培训工作等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38%,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调减了单位公车。

统战部现有公务用车1辆,为普通轿车。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统战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统战部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4.4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9.4万元,增长1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统战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统战部共有车辆1辆,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统战部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专项性、公益性、非涉密性)。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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