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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8-03-14 17: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雨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

2.负责行使飞地园区(经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

3.承担市委、市政府指导、督查和考核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责。

4.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督、考核工作职责。

5.指导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市城管执法支队(分局)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市城管执法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和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目标,突出城市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法制化建设,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治理能力和城市品质,努力破解城市管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1.持续稳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贯彻落实《雅安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紧扣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时间节点和改革任务、改革目标,稳步推进。

2.推动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城市管理主体责任,厘清理顺城市管理职责,对城市管理涉及的范围、职责、流程、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试点推进城市管理队伍标准化建设。

3.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建设。精细划分城市管理单元,建立管理标准体系,完善提升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督查考核办法。

4.推动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市场化管理为方向,整合多方资源,推动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转型升级,着力构建科学高效、智能交互的管理平台,提高城市管理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5.推动城市管理法制化建设。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立法,持续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建立高素质城管执法监察队伍,增强市民的城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文明素质,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进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城管执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5个内设机构和下属二级单位2个: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雅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城管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6.6万元和上年结转256.6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61.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77万元。市城管执法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633.21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60.57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数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633.2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56.61万元,占15.7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6.6万元,占84.2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633.21万元。基本支出1376.60万元,占84.29%;项目支出256.61万元,占15.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33.21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60.57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数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6.60万元,上年结转256.6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61.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6.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7.36万元。主要是今年下属单位有新进人员,导致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14万元,占11.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40万元,占7.00%;城乡社区支出1005.29万元,占73.03%;住房保障支出121.77万元,占8.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0.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离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52.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职工养老保险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7.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职工医疗保险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79.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81.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18年预算数为823.6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21.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7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3.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和奖励金。

公用经费27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无改变,均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33.3%。主要原因是2018年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了支出预算。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上级主管部门督察工作和兄弟市州、各县(区)城管局及治理办学习考察、交流工作经验时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112.5%。主要原因是今年下属单位将2017年新采购的执法执勤摩托车运行费用纳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以及执法用车13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支队执法执勤用车6辆,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专门技术用车1辆,5辆执法执勤用摩托车用于执法执勤。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专业技术用车和5辆执法执勤用摩托车的燃油、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城区和周边乡镇城管执法执勤和督察县(区)城乡环境治理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城管执法局局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3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1.79万元,增长31.42%;下属单位城管执法支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0.3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3.37万元,增长40.36%;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城管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72万元,主要为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城管执法局共有车辆13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支队执法执勤用车6辆及5辆执法执勤用摩托车,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专门技术用车1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城管执法局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专项性、公益性、非涉密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为保障城管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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